1.貸款人未按時支付貸款本息,銀行直接從擔保公司存款賬戶中扣收貸款本息,由擔保公司為貸款人支付。貸款人的這種行為,造成了銀行和擔保公司違約。
2.銀行從擔保公司的保證金賬戶中扣除被擔保貸款人的本息後,追究其他違約責任和費用的是擔保公司,銀行不負責追償。但擔保公司恢復時,銀行必須配合擔保公司。
3.擔保公司的存在,最重要的壹點是不會讓銀行在擔保貸款上賠錢,其次是大大減輕了銀行工作人員的工作量。貸前調查和貸後管理大部分由擔保公司承擔。擔保公司提供的擔保有兩種形式。壹是全程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二是階段性擔保。
4.擔保公司都需要將保證金存入銀行指定的賬戶。壹般存款金額比較大,存款擔保公司也不能隨意支取。在經營擔保公司時,擔保公司不會故意騙取貸款。妳說的騙貸是貸款人欺騙客戶經理和擔保公司各級審批人員造成的不良貸款,這個不良責任將由擔保公司承擔。
第二,銀行、擔保公司和貸款人的關系
妳說的出借人應該是借款人。銀行、借款人、擔保公司之間的關系是銀行向借款人貸款,借款人的收入是銀行的第壹還款來源,抵押物或無償擔保是第二還款來源,銀行認可的擔保公司是第三還款來源。如果借款人到期未償還銀行貸款,擔保公司代為償還,債權銀行會自動轉到擔保公司,但那不會影響妳的信用記錄,但壹般擔保公司會拖幾天讓銀行報告妳的不良記錄。至於擔保公司和銀行的合作監管,就比較復雜了,是幾個部門聯合監管。
3.擔保公司、銀行、貸款人之間是什麽關系?
擔保公司、銀行和貸款人之間的關系
首先說壹下銀行和貸款人的關系。貸款人申請貸款,銀行要求貸款人提供擔保。使用的擔保公司通常是銀行的接入公司,壹般在銀行有存款。銀行為了規避風險,在貸款人逾期或無力償還貸款時,由擔保公司支付,這樣企業經營就不會出現壞賬或壞賬。
擔保公司代貸款人還款後,貸款人與擔保公司形成債權債務關系,貸款人需要向擔保公司償還賠償金,擔保公司可以直接向貸款人要求還款。
4.銀行違規,貸款人不還款,擔保人該怎麽辦?銀行有責任嗎?
首先,什麽情況下是銀行貸款的擔保人?可能嗎?結論是可能的。
有人可能會說,只要簽了擔保合同,任何情況下妳都要承擔擔保責任。關於保證,保證人希望被免除保證法律制度。是不是只要貸款銀行有過錯,任何情況下都可以免除擔保責任?
只有出現問題或其他違法行為時,擔保人才可以不承擔。
我國擔保法第30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壹)主合同當事人相互串通的;
(二)主合同債權人采用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提供擔保的。
如果沒有這種情況,或者有,妳沒有證據證明它的存在,妳承擔違約責任。因此,擔保合同壹旦簽訂生效,就不容易擺脫責任。
其次,銀行違規貸款是否與妳的擔保責任有關?相關。只是事與願違,妳可能會盡快履行還款義務。
銀行貸款違規有很多種。去年以來,監管部門對銀行違規行為進行了嚴厲處罰,這些都是違規行為。可以說,銀行業務違規已經成為常態或者業務機構認定的違規行為屢見不鮮。
那麽,銀行違規發放貸款是什麽樣的行為呢?與您的擔保責任或擔保合同的有效性無關。所以監管部門盡快認定這麽多貸款業務違規,但都是無效合同,也就是監管部門因違規宣布貸款業務無效,擔保合同自然不可能無效。
同樣,非法生意可能對妳更不利。因為監管部門認定其違法,貸款銀行必須在壹定期限內進行整改。最有效的辦法就是提前收回貸款。那麽貸款人可以承擔連帶責任保證,銀行可以依法向保證人主張賠償。所以妳可能要承擔提前還款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