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省財政廳將根據當期預算和上季度保險公司繳納營業稅的數額以及救助基金的收支情況,向省級救助基金撥付財政補貼。各級財政部門應當定期將未投保強制保險的罰款劃入省級救助基金專用賬戶。
江蘇省道路救助基金實行統壹政策、統壹管理、專業機構運作、部門分工負責的管理體制。省政府專門成立了“江蘇省社會救助基金管理協調小組”(以下簡稱省救助基金協調小組),負責對救助基金的籌集、使用和管理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省財政廳、江蘇保監局、省公安廳、省金融辦、省衛生廳、省農機局等相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責支持救助基金平穩運行。
為確保救助基金管理組織嚴密、運行順暢,降低運行管理成本,我省創新救助基金管理模式,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聘請專業機構作為江蘇省救助基金管理人,負責救助基金的日常運行管理。經反復論證,救助基金協調小組決定聘請總部設在江蘇省的首家全國性財產保險公司紫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作為救助基金管理人,具體負責救助基金的申請、墊付、審核和資金撥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