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可以修改公司章程嗎?
1.董事會能否修改公司章程取決於是否有出資方的授權。公司章程由投資者決定,只有授權董事會修改,董事會才有權修改。本章程的修改流程如下:
(1)公司董事會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提出公司章程修正案草案;
(2)股東大會將表決修改公司章程;
(三)章程修改涉及審批事項時,應報政府主管部門批準;
(四)章程修改涉及需要登記的事項的,應當報公司登記機關批準,並辦理變更登記;未涉及登記的事項,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五)修改章程涉及需要公告的事項的,應當依法公告。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壹條
設立公司,必須依法制定公司章程。本章程對公司、股東、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具有約束力。
2.公司章程是否規定排除股東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不能排除股東的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可以限制公司股東的優先購買權。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份。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規定股東有優先購買權的主要目的是為了保證有限責任公司的老股東通過行使優先購買權實現對公司的控制。這壹規定體現了對有限責任公司“人性”的維護和對老股東對公司貢獻的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