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了凱撒房地產(遼寧)有限公司的壹份裁判文書,因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被訴至法院。
聲稱拖欠工程款66411元。
根據裁判文書,原告沈陽仲達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仲達公司)與被告凱撒房地產(遼寧)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凱撒公司)施工合同糾紛壹案,法院於2020年7月28日作出判決。
仲達公司稱,2014年4月8日,雙方簽訂了沈陽市沈陽凱撒中心市政排水工程合同,包括汙水、雨水管道、人孔、化糞池的安裝,包括土方開挖和回填,余土清除包括地下障礙物和其他隱形障礙物的清除。
仲達公司在接到開工令後,積極施工,完全按照設計和施工要求完成了工程,後由監理單位和承包單位對工程進行了驗收,並於2065438+2007年6月25日出具了書面驗收證書。
2065438+2007年8月25日工程竣工後,項目建設單位審核結算總造價1328227元。當前項目1年保修期早已到期,多次提醒未果。
據此,仲達公司訴至法院要求凱撒公司支付工程款66411.36元。
承認自己確實拖欠了項目。
對此,凱撒公司主張因自身原因確實欠66411.36元。
最終,法院判決凱撒公司支付工程余款。具體原因是什麽,無法得知。資金流向有問題嗎?
根據企業調查,凱撒房地產(遼寧)有限公司是凱撒集團的全資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最終受益人和監事為王振鵬,副董事長為劉桃紅。我不知道誰負責這個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