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沖基金使用對沖交易的基金稱為對沖基金,也稱為對沖基金或對沖基金。是指金融期貨、金融期權等金融衍生品與金融機構結合後,以盈利為目的的金融基金。
2.它是投資基金的壹種形式,意思是“風險對沖基金”。對沖基金利用各種交易手段對沖、轉置、對沖、對沖,賺取暴利。這些理念已經超越了傳統的防風險保收益的操作範疇。此外,發起和設立對沖基金的法律門檻遠低於共同基金,這進壹步增加了它們的風險。
對沖基金的歷史概述;
1,哪個是最早的對沖基金,這個還不確定。上世紀20年代美國大牛市期間,這種專門針對富人的投資工具數不勝數。其中最著名的是由本傑明·格拉哈姆和傑裏·紐曼創立的格雷厄姆-紐曼合夥基金。
2.1923的小說《壹個股票做市商的回憶錄》在記錄傑西·利弗莫爾的輝煌成就時,描述了壹種叫做“資產池”的投機工具,這種工具在形式和功能上與所謂的“對沖基金”非常相似。在利弗莫爾之前,伯納德·巴魯克(Bernard M. Baruch)也管理過壹個“資產池”。後來他另設門戶,發了大財。他被稱為“華爾街的獨狼”,成為壹名政治家。
3.2006年,沃倫·巴菲特在給《美國金融博物館》雜誌的壹封信中宣稱,20世紀20年代的格雷厄姆-紐曼合夥基金是已知最早的對沖基金,但其他基金可能會出現得更早。
4.阿爾弗雷德·w·瓊斯(Alfred W. Jones)是壹位社會學家、作家和財經記者,他在1949中創造了“對沖基金”壹詞,他還首次建立了對沖基金的結構,受到了廣泛的贊譽。為了中和市場的整體波動,瓊斯采用了買入看漲資產,賣出看跌資產的方法來規避風險。他將這種管理市場整體波動風險敞口的操作稱為“對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