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買賣是商品社會的基本社會行為。無論是作為公民、法人還是其他組織,都應該通過買賣來滿足自己的生活和生產需要。買賣商品要簽訂買賣合同,那麽簽訂買賣合同要註意什麽呢?合同的簽字蓋章雖然只是壹個很小的環節,但對整個合同有著重要的影響。買賣合同怎麽簽字蓋章?請看下面的詳細內容。壹、簽訂買賣合同需要註意的事項:1。合同主體名稱和簽字人名稱必須壹致。賣方應註意買方合同末尾的單位名稱必須與合同開頭的單位名稱壹致,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的單位名稱必須與單位的書面名稱壹致,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的姓名是否與真實姓名壹致,不能有錯別字、其他字、漏字或縮寫。2.代理人簽訂合同的,應當審查代理權。對於對方業務員或管理人員代表本單位訂立的合同,要註意對方的授權,包括授權範圍、授權期限和介紹信的真實性。對於副總經理、副董事長等非法定代表人的高級管理人員,應當了解其是否具有代表權。為了避免無權代理的情況。3、防止惡意履行合同。惡意履行合同的情況比較復雜,但是如果在訂立合同時能夠提前采取積極的防範措施,那麽合同風險就會大大降低。如果對對方的資信有懷疑,可以要求對方提供擔保。此外,保留合同履行中的相關證據,發生糾紛時積極行使通過人民法院申訴維權的權利,避免因超過訴訟時效而遭受損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四條* * *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