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輪(1)2013,時間是2013五月。
例行檢查:5(內蒙古、江西、湖北、重慶、貴州)
專項檢查:5家(水利部、中儲糧總公司、中國進出口銀行、中國出版集團、中國人民大學)。
(2)第二輪2013,時間:2013 10個月。
常規檢查:6個(山西、吉林、安徽、湖南、廣東、雲南)
專項檢查:4家(新華社、國土資源部、商務部、三峽集團)。
(3)第壹輪2014,時間:2014年3月。
常規檢查:11(北京、天津、遼寧、福建、山東、河南、海南、甘肅、寧夏、新疆、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專項檢查:3項(科技部、復旦大學、中糧集團)
(4)第二輪2014,時間:2014年7月。
常規檢查:10(廣西、上海、青海、西藏、浙江、河北、陜西、黑龍江、四川、江蘇)
專項檢查:3項(國家體育總局、中科院、壹汽集團)
(5)第三輪2014,時間:2014 11月,數量:13。
專項巡視:文化部、環境保護部、中國科協、全國工商聯、中國國際廣播電臺、南方航空、中國海運、中國聯通、中國海運、華電集團、東風汽車、神華集團、中國石化。
(6)第壹輪2015,13個檢查組,26個檢查單位(壹個檢查組同時檢查兩個單位):
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中國核工業建設集團公司、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中國開發投資公司、中國東方電氣集團有限公司、中國電子科技集團公司、中國電子信息產業集團有限公司、中國電力投資集團公司、國家核電技術有限公司、中國中化集團公司、中國五礦集團公司、中國華能集團公司、中國建築工程總公司、國家電網公司、中國南方電網有限公司、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公司、 中國遠洋運輸(集團)總公司、中國機械工業集團有限公司、中國通用技術(集團)控股有限公司、中國大唐集團公司、中國國電集團公司、中國電信集團公司、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寶鋼集團有限公司、武漢鋼鐵(集團)公司。
(7)第二輪2015,13個檢查組,26個檢查單位(壹個檢查組同時檢查兩個單位):
中央臺灣省工作辦公室、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交通運輸部、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國家鐵路局、中國民用航空局、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人民日報社、求是雜社、中國航空集團、中國東方航空集團、中國中旅集團、招商局集團有限公司、中國航天科技集團、中國航天科工集團、中國航空工業集團、 中國兵器工業集團公司、中國兵器裝備集團公司、中國商飛公司、華潤(集團)有限公司、鞍鋼集團公司、中國鋁業公司、中國第壹重型機械集團公司、哈爾濱電氣集團公司、中國郵政集團公司、中國鐵路總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