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贈與人必須是房屋產權所有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捐贈的房屋必須有合法的權屬證明,無產權糾紛;
3.贈與人和受贈人雙方自願,有書面贈與協議(合同)和公證;
4、房屋贈與必須經房產管理機關登記、審核,辦理產權過戶手續;
5.受贈人必須按照有關規定繳納稅費;
6.不得設定贈與以規避債務履行、支付勞動報酬等應當履行的法定義務;也不允許設立贈與,規避法律法規的管理,比如繳納稅費。房屋捐贈不得危害公共利益,不得損害他人合法權益。
房屋捐贈流程如下:
1.捐贈雙方到公證處辦理公證手續,領取公證書;
2、申請人到測繪處進行面積測繪或測繪,領取成果;
3.申請人到契稅征收窗口辦理納稅手續,領取完稅證明;
4.申請人準備好所有材料,在受理窗口申請禮品登記;
5.收件人受理案件,繳納登記費,出具不動產申請登記回執;
6.辦案人員審核資料,通知申請人到發送窗口領取證件;
7.申請人憑登記回執到投遞窗口領取房產證。
綜上所述,房屋贈與是壹方(贈與人)自願將其所有房屋無償贈與他人(受贈人)且他人願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為。房屋捐贈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房產的贈與壹般需要雙方訂立書面合同,而且需要公證。辦理房屋捐贈手續需要提交房屋捐贈申請表、房屋產權證、贈與證書等材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657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其財產無償贈與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第659條
捐贈財產依法需要辦理登記或者其他手續的,應當辦理相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