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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上市公司股權設計:如何在不失去控制權的情況下進行股權分置?1

非上市公司股權設計:如何在不失去控制權的情況下進行股權分置?

如無特別說明,文中提及的內容均為股份權利相同的有限責任公司設計。

股權的運用是當代企業家必備的專業知識,是老板們的必修課,也是老板們要學的最重要的壹課!

中國的經濟發展道路壹直遵循西方前輩的道路。經濟支持模式從計劃經濟到市場經濟,到住房市場的發展,住房市場到股票市場,股票市場到債券市場。目前世界經濟格局呈現多元化發展,多極經濟的模式壹定是世界經濟發展的終極!對於我們國家經濟支持從房市到股市的發展時期,企業面臨的股權運用將成為基本的常識,這對於我們中小民營企業非專科背景的老板來說是壹個更細致的篩選。

今天我們要學習股權在合夥制度中的應用第壹節:股權設計。

首先,我們需要明確什麽是股權?有很多解釋。讓我用最通俗的語言幫妳理解。股權是分紅權和控制權的集合。股份代表分紅比例和分紅金額,權利代表企業控制權。

劉說:“如果我作為創始人不能控制壹家公司,我寧願賣掉它。”

創始人控制了公司,也就是控制了控制權。無論妳的持股比例是多少,都可以以創始人為控制核心來設計股權規則。比如馬阿麗雲持股4.7%卻能牢牢控制阿裏的原因是什麽?華為人持股0.88%,仍為華為實際控制人。劉持有15.8%的股份卻能控制80%以上的表決權!等壹下。應該怎麽設計?

同股同權異權!

股權設計無法避免的兩個選擇,是必須選擇的兩個之壹。

同股同權是指同股同權,強調股東之間的權利平等。

同股不同權是指擁有相同股權的股東擁有不同的決策投票權。在這種情況下,公司的投票權和所有權是分離的。

目前我國實行的股權結構模式有兩種:壹種是雙重股權結構,即AB股。a股為普通股,每股壹票。b股為連號股,壹般投票權為10-20票。二是合夥人結構模式。是阿裏發起的,是通過董事會控制公司的模式。比較復雜,以後再單獨介紹這種模式。

國內公司壹般都是同股同權模式上市。但從2018開始,科創板允許以同股不同權的形式設計股權結構。2019首個同股不同權的“優科德”成功登陸科創板。

那麽我們如何控制公司呢?公司控制權主要圍繞三會壹樓的表決機制和議事規則進行設計。控股公司應實現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管理層的人員控制。如何控制股東大會?(持股比例的控制我就不細說了。只要妳的投票權達到565,438+0%和67%,就可以實現對股東大會的相對控制和絕對控制。)

包括以下幾種方式:

1.章程控制。公司章程是公司治理結構的最高準則和公司章程。本章程與股東協議條款相抵觸時,以本章程為準。那麽作為企業的創始人,妳敢隨意註冊公司,不再關心企業的章程設計嗎?妳還記得轟動壹時的“萬寶之爭”嗎?姚振華先生看到了萬科章程的漏洞,大規模攻擊萬科,幾乎完成了蛇吞象的創造。當然這個創作要引用!但是從商業的角度來說,妳今天所有的困難都是過去為了省事省力而留下的隱患。(需要巴巴公司章程原件的創業者請留言)

第二,協議控制。通過投票委托協議、壹致行動人協議、股權代持協議、海外VIE架構設計實現對主公司的控制。馬雲與軟銀、雅虎的面對面協議。大股東與小股東簽訂表決委托協議,或通過持有小股東或非經營性股東的股權控制股東大會。

第三,搭建持股平臺。持股平臺是企業創始人用來冒充小股東的。壹般有兩種企業可以作為持股平臺,有限責任公司和有限合夥企業。作為持股平臺,有限責任公司的創始人要精打細算,讓持股平臺既能達到安插股東的目的,又能控制持股平臺本身,從而完成對小股東投票權的控制,放大創始人手中的股權投票權。持股平臺的另壹種形式是有限合夥。有限合夥企業的決策機制不同於有限責任公司。它不以股份比例來決定誰是實際控制人,而是以身份來決定。有限合夥企業分為兩種身份:GP和LP。無論GP在有限合夥中持有多少股份,都有絕對的話語權,同時GP承擔有限合夥的無限連帶責任。LP在有限合夥中只有分享紅利的權利,但沒有投票權。同時,LP僅以出資額為上限承擔有限責任。壹般是內部員工持股,上下遊渠道持股。創始人會將他們放入有限合夥企業,成為主要公司的間接股東。

第四,股權布局控制。這種方式與公司創始人的戰略布局和願景有很大關系,可能需要更加定制化的方式。(了解股權布局的可以留言)

當然,控制公司股東會的方式有很多種,需要我們在以後的工作中慢慢學習和掌握,但最常用也相對容易控制的就是以上四種方式。

我們今天學了這麽多,慢慢消化吧。今天就講到這裏,給大家講壹下股東大會的控制方式。明天繼續講董事會、監事會、管理層的控制設計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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