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本法;
2.市場規律;
3.收益法。
第二,在實際操作中,上市公司就像黃金壹樣,價格明確標明價格和可見市值;未上市的企業是翡翠,沒有明確的指標,所以賣股票的時候,不知道該花多少錢。非上市公司的老板大多不是財務部門的,無法理解復雜的公式模型。他們只能憑經驗判斷價格。
1,上市公司上市程序
(1)適用於證監局股票上市,聯合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申請須報國務院證監局核準。證券監管部門可以授權證券交易所依照法定條件和程序核準公司股票上市申請。
(二)接受證券監管部門的核準,“證券監督管理部門”對聯合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符合要求的,予以核準;不符合要求的,應當予以拒絕;所需文件缺失的,可以要求限期補充提交;如果預計無法彌補,則應駁回申請。
(三)適用於上市證券交易所的上市委員會。股票上市申請經證監局核準後,應當向證券交易所提交核準文件和下列文件:上市報告;申請上市股東大會的決定;公司章程;公司營業執照;經法定鑒證機構鑒證的公司近三年或公司成立以來的財務會計報告;證券公司的法律意見和建議;最新的招股說明書;證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2.證券交易所應當自收到股份發行人提交的上述文件之日起六個月內安排上市交易。
3.《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還規定,批準股票上市的合資有限公司,應當在上市前與證券交易所簽訂上市合同,確定具體上市日期,並向證券交易所繳納相關費用。證券交易所統壹上市及股票交易後上市公告
4.《證券法》第四十七條規定:“股票上市交易申請經證券交易所核準後,上市公司應當在股票上市交易的五日前公告批準股票上市的有關文件,並置備於指定場所,供公眾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