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公司簽合同需要總公司授權嗎?
分公司對外簽訂合同時,必須得到總公司的授權。主要原因是分公司沒有法人,無法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在特定情況下,總公司的法人要承擔法律責任,所以必須由總公司簽字或授權。
它需要總公司的授權。《公司法》第31條規定“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但在司法實踐中,第三人選擇由分公司或者公司承擔,或者分公司和公司都承擔。因為分支機構(非法人組織)具有壹定的團體財產,構成壹定的責任能力,但其財產不完全獨立,責任能力不完全,所以其上級法人壹般承擔補充責任。
第二,分公司簽訂的合同是否有效。
(壹)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義簽訂合同。
(2)分公司簽訂的合同,只要在總公司授權的範圍內,都是有效的。
1.分公司和公司之間存在代理關系。
本質上,總公司與分公司的法律關系是代理關系,分公司是總公司的代理人。
2.超出總公司授權範圍簽訂的合同為效力待定合同。
如果在簽訂合同時,合同相對人沒有審查總公司給分公司的授權委托書,事後才知道總公司沒有授權或者分公司簽訂的合同超出了授權範圍,合同就不會失效,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
3.無權代理適用表見代理。
分公司未經總公司代理,超越總公司授權範圍,或者代理終止或限制後仍對外訂立合同,善意相對人有理由相信分公司有代理的,適用表見代理制度,合同有效。
(3)分公司超越總公司授權為他人簽訂擔保合同的,擔保合同無效。
3.分公司需要做會計和報稅嗎?
(1)稅務登記等,稅務登記證要和營業執照壹起,分公司也要辦理稅務登記證,並且要在領取營業執照後30天內辦理。
是否應該征收國稅,取決於妳的企業所得稅是國稅征收還是地稅征收:如果是國稅,就應該征收國稅;地稅的話,要看經營項目。如果營業稅是主體稅種,就只辦理地稅。如果增值稅是主體稅,就辦理國稅。
(二)納稅申報,視納稅情況而定。
營業稅在勞務發生地繳納;企業所得稅由總機構申報;由扣繳義務人代為扣繳的個人所得稅,由支付工資的機構代扣代繳。
補充:
1,是否獨立核算由總行決定,主要有三點:壹是是否獨立開設銀行賬戶;二是是否獨立記賬;第三是是否自負盈虧。
2.目前來看,做不做獨立核算都無所謂。合並繳納(企業所得稅)應合並繳納,地方繳納(營業稅)應合並繳納,地方繳納可合並繳納(個人所得稅),尚未審批。
以上是關於“分公司簽訂合同需要總公司授權嗎?”因為分公司對外簽約是違法的,必須向總公司申請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