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先拿分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到工商部門領取分公司註銷登記申請書和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證明;
2.準備註銷登記的相關材料。因為分公司不具備法人資格,註銷登記材料要由關聯公司決定並簽字。提交材料原件,提交復印件的,應註明“與原件壹致”並加蓋公司公章;
3.材料準備好後,提交工商登記機關;
4.註銷分公司登記經工商登記機關核準後,公司憑《註銷分公司登記核準通知書》到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註銷分公司登記。同時也要在技術監督局註銷企業代碼證。
分行註銷的材料如下:
1.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 * *與委托代理人簽署並加蓋公司公章的分公司註銷登記申請書;
2.由公司簽署、加蓋公司公章並加蓋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的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證明書,應當載明具體委托事項、權限和委托期限。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提交身份證原件(現場確認);
3.公司出具的註銷決定,說明註銷分支機構的原因;
4.分支機構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5、分公司完稅證明;
6.分公司有單獨銀行賬戶的,還須提交銀行賬戶銷戶證明;
7.分公司公章。
綜上所述,分公司需要註銷登記時,應該到工作部門去領取註銷登記申請書,然後準備相關材料,但通常是母公司做出決定,然後簽署相應文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壹百八十七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
第188條
公司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提交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註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公司被人民法院宣告破產後,清算組應當將清算事務移交給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