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風險警示板交易的股票有兩種。壹種是因公司股票存在重大風險而被實施風險警示的股票,即風險警示股,通常被貼上ST公司的標簽;壹類是已被決定終止上市但尚未退市的股票,即退市股票。
風險警示股票通常以*ST或ST開頭,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風險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辦法》第十條規定,投資者當日通過競價、大宗交易買入單只風險警示股票的累計數量不得超過50萬股。
投資者違反上述規定的交易構成超限額買入風險警示股票,但投資者賣出風險警示股票不受上述限制。
自2013、1起,上海證券交易所對風險警示股票作出如下特別規定:
1.風險警示股票日內換手率超過30%的,屬於異常波動,上交所可以暫停其交易,直至當日14:55;
2.當日通過競價和大宗交易買入單只風險警示股票的,數量不得超過50萬股;
3.風險提示股票投資者只能使用漲跌幅限制委托,不能使用市價委托;
4.風險提示股票價格漲跌幅限制在5%以內;
5.投資者需要簽署風險警示股份的風險揭示書,才能購買上交所股份。深交所暫時沒有這個要求。
壹是按照投資者以個人名義開立的證券賬戶和融資融券信用證券賬戶的買入金額計算。在不同證券公司進行指定交易但屬於同壹投資者的賬戶仍然合並。
二是投資者通過競價和大宗交易買入的單只風險警示股票數量合並計算。
第三,購買數量按照單只風險預警股票計算。對於科技創新板上市公司股票,在退市風險警示期間,不進入風險警示板交易,不適用風險警示板交易的相關規定。
什麽是股票風險警示板?
也就是說這只股票可能會退出股市。最好賣掉。如果在上交所風險提示板操作股票交易,可以登錄官網證券,選擇網上營業廳-業務辦理-股票業務-電子合約及風險揭示。
股票是股份公司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向各類股東發行的壹種有價證券,作為取得股息、紅利的持股憑證。每股代表股東對企業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只股票背後都是壹家上市公司。同時,每個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
同壹類別的每只股票都代表公司的平等所有權。每個股東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取決於每個股東持有的股份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