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創業投資公司,到工商局註冊成立財務公司,由投資管理、資產管理、投資基金管理等公司牽頭。公司的經營範圍主要是“投資管理、資產管理”、“股權投資、股權投資管理”、“創業投資、項目投資”等,不能包括“投資咨詢、財務代理”等。
成立公司的流程並不復雜,但目前,自4月16央行下發《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實施方案》以來,互聯網金融專項整治已經啟動,各省級政府聯合地方金融監管部門,主要從在工商系統註冊的企業入手,界定業務性質進行分類處置;整改期間,全國各省市將暫停名稱和經營範圍中含有金融、投資、資產管理、基金等字樣的企業登記註冊。國內很多省市已經暫停財務公司註冊,只有少數省市還允許審批。
從事風險投資業務,還要看資金來源。如果是自有註冊資本,不需要募集資金,不允許去中國資產管理協會備案。如果需要募集資金,就需要註冊私募基金。需要滿足的條件如下:
1,名稱應符合《名稱登記管理規定》,達到規模的投資企業名稱中允許使用“投資基金”字樣。
2.名稱中可以使用行業術語中的“創業投資基金、風險投資基金、股權投資基金、投資基金”等字樣。
3.基金類型:投資基金公司註冊資本(出資額)不低於5億元,全部以貨幣形式出資,設立時實繳資本(實繳出資額)不低於6543.8億元;5年內註冊資本按照公司章程(合夥協議)足額到位。"
4.單個投資人出資不低於654.38+00萬元(有限合夥企業中的普通合夥人不在此限)。
5.至少有三名高級管理人員具有股權投資基金管理和運作經驗或相關業務經驗。必須有至少兩名具有基金從業資格的高級管理人員,其中法定代表人必須具備任職資格,總經理和風險控制負責人中必須有壹人具備任職資格。高管必須是在“員工管理系統”中登記了任職資格或個人信息的自然人。
6.基金企業的經營範圍核定為:非證券業務的投資、投資管理、咨詢。(基金型企業可申請從事上述業務範圍以外的其他業務項目,但不得從事以下業務:(1)發放貸款;(2)公開交易的證券投資或金融衍生品交易;(三)公開籌集資金;(四)為被投資企業以外的企業提供擔保。
按照註冊程序和條件完成註冊後,完成註資,有固定辦公場所,從業人員資格審查合格,現場審查完成後,可在中國基金會協會網站查詢私募機構信息,方可進行基金募集和風險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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