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開放以來,甘肅重建了農村金融體系。特別是近年來,在廣大農村地區初步形成了以銀行業金融機構為主的多層次農村金融體系,包括擔保、小額貸款公司、“雙聯惠農貸款”、“文明養殖”貸款、保險和證券等。不斷加大對農業的信貸支持,提高金融服務水平,為農民增收、農業發展和農村繁榮註入了活力。然而,從近年來“三農”工作的現實來看,農村金融市場資金投入不足、貸款難、融資貴已成為制約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瓶頸。農業和農民仍然處於金融服務的邊緣和末端,沒有財政資金的有效支持,直接制約了農村發展和農民增收。甘肅是壹個欠發達省份。到2020年全省與全國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是中心任務,是我們必須實現的宏偉目標。為此,我們提出2017年基本消除貧困,這意味著廣大農村也要實現跨越式發展,這對於自然條件惡劣、發展基礎差、貧困人口比較多的甘肅來說,任務十分艱巨。從這個意義上說,大力發展現代農村金融,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迫切。當前,最重要的是努力突破農村融資貴、貸款難的主要瓶頸,為農村引進充裕、穩定、優惠的財政資金,為農村發展和農民增收提供資金保障。圍繞2017年消除貧困、2020年與全國同步實現小康的目標,以滿足農村融資需求為重點,金融支持與政府扶持並重,市場導向與政策支持並重,強化服務與防範風險並重,著力擴大農村金融服務覆蓋面,著力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努力建立和完善以合作金融為基礎、政策性金融為保障、商業性金融為補充、全社會廣泛參與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引導各類資金和經濟資源投向農村,使農民貸款更方便、業務辦理更便捷、服務收費更優惠,促進農村經濟健康快速發展。1.進壹步深化農村改革,努力拓展和完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培育和發展多元化、有競爭力、高效率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是解決農村發展資金短缺的根本措施。當前,應考慮適度開放農村金融市場,放寬農村金融市場準入限制,加快形成以政策性金融機構和農村信用社(農村合作銀行)為主體,國有商業銀行、農村保險機構和各類農村金融組織直接參與的農村金融體系,為農民提供全方位的農村金融服務。壹是農村信用社和農村合作銀行,在做好小農戶信貸的基礎上,進壹步完善農戶規模種養業信用貸款和農戶聯保貸款,同時加大對農產品加工企業的支持力度;二是政策性銀行在繼續推進倉儲貸款和龍頭加工企業貸款的基礎上,繼續探索農村基層建設信貸支持的新思路和新模式;三是適當放寬農村經濟組織和農戶的信貸額度和信用等級評定條件,大力推廣貸款營銷方式,爭取農業貸款增量和農業增加值同步發展;第四,探索建立農產品期貨市場,積極發展農村證券市場,不斷拓展農村金融供給的新渠道。2.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各金融機構要從農村金融需求特點出發,創新金融產品,提高服務質量。第壹,利用好現有的金融產品。婦女小額擔保貸款、“雙益貸款”、“中和農信社”、“農耕文明”貸款要不斷完善,做到更加便捷高效,最大限度惠及廣大農民。實施CDB簽約的800億元扶貧開發貸款項目,為加快貧困地區基礎設施建設創造條件。二是創新多元化金融產品。要從農村實際出發,根據農牧業發展的特點和規律,采取大中小、長短期相結合的集體信貸。鼓勵發展小額信用貸款、小額擔保貸款、抵押擔保貸款等農村金融產品。建議5萬元以下的小額貸款可以直接授信,盡量減少貸款審核程序。三是構建貼近“三農”的多元化、多層次農村金融體系,繼續鼓勵縣域新型金融機構發展,支持農民資金互助組織、小額貸款公司、村鎮銀行發展。3.實現財政與金融的有效協調。要創新財政資金使用方式,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作用。首先,在增加各級涉農貸款貼息資金的同時,要整合各類涉農資金,切出壹部分整合資金用於貸款貼息,不斷提高財政資金引導信貸投向的能力,支持各金融機構擴大對農戶的生產性貸款規模。其次,要完善金融機構涉農貸款績效獎勵制度,對投入大、成效顯著的金融機構進行表彰獎勵。進壹步制定和完善金融機構涉農貸款的財政貼息、稅收優惠、風險補償、費用補貼等政策,形成金融支持“三農”發展的激勵機制。4.有必要改進貸款擔保抵押方式。擔保抵押難是當前制約農村金融發展的突出問題,必須著力解決。壹是要不斷加大財政資金對政策性擔保機構的註入,建立擔保費補貼制度,明確擔保費補貼標準,不斷提高擔保信用等級,增強政策性擔保能力。同時,支持設立民營擔保機構,為涉農貸款提供多層次擔保服務。二是探索擴大農村抵押擔保物範圍。加快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林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確權登記頒證,建立產權評估和交易處置中介機構,為“四權”抵押貸款創造條件。三是實施多種有效的保障模式。大力發展農村合作社和龍頭企業,鼓勵其擔保成員信用和訂單農戶。同時,積極推進聯戶擔保,充分發揮農村熟人信用的作用。四是建立涉農貸款風險分擔機制。由於農牧業的脆弱性和不穩定性,涉農貸款的相對風險較高,是涉農貸款持續供給的主要障礙。要安排壹定數量的涉農貸款風險準備金,在市場劇烈變動、遭受重大自然災害時,補償金融機構的損失。此外,要大力推進農牧業生產保險業務,支持保險公司開辦設施養殖、林果業等保險業務,加大農業商業保險保費補貼力度,降低農業生產貸款風險。同時,鼓勵金融機構積極探索對重點涉農項目聯合授信、分工貸款的模式,分散貸款風險。總之,要通過政府、銀行、保險、擔保、貸款主體等多方面來分擔貸款風險,防止不可抗因素造成重大損失。5.加強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營造良好的金融生態環境。壹是廣泛開展金融知識教育,讓廣大農民學會與金融機構打交道,避免卷入壹些違法或違規的金融活動,對自己微薄的收入造成損失。二是采取切實可行、農民容易接受的宣傳方式,繼續深入開展日常或專題宣傳,提高涉農企業和農民的誠實守信意識。三是切實推進社會信用環境和金融法制環境建設,出臺保護農村信用社合法權益、降低農村信用社維權成本的相關措施,營造誠實守信的社會氛圍。四是各職能部門要加強合作,互通政策信息和監管信息,實現農村信用信息共享,促進和改善農村信用環境。五是在科學設計評價指標體系的基礎上,通過監測分析,重點針對信用體系建設薄弱的鄉鎮,有針對性地開展整治活動。6.加強民間借貸管理,進壹步規範和利用民間資本。從實際發展來看,民間借貸發展迅速、靈活的優勢與正規金融有很強的互補效應。因此,要進壹步規範和引導民間借貸,充分調動民間金融和民間資本的積極性,發展多種類型的小額信貸組織,滿足農村經濟主體多樣化的經濟需求,使其成為農村金融體系的重要補充。(歐陽漸任甘肅省委副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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