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身份證號碼:)
* * *公司(以下簡稱“甲方”或“公司”)鑒於(以下簡稱“乙方”)對公司的貢獻,為鼓勵乙方更好地工作,進壹步提高公司的經濟效益和工作效率,甲方於20xx年2月召開股東會,決定以給予幹股的方式獎勵和鼓勵乙方。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特訂立如下協議條款:
1.甲方贈與乙方的股份比例為公司總股本的3%,有效期為三年。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內不得轉讓或繼承;
2.雙方理解,公司對外股權狀態仍是工商註冊的理由。股東及其比例,乙方不是甲方在工商登記註冊的實際股東,乙方享有按約定分享利潤的權利。
3.為確定公司的年度利潤,甲方應根據國家現行會計制度的要求計算實際利潤額。如果乙方對會計年度的利潤數額有異議,以雙方認可的第三方會計師(事務所)確定的數額為準。
4.乙方有權分享甲方年終利潤總額的分紅,即乙方享有公司會計年度利潤總額3%的分紅。乙方不參與公司的具體經營管理,不參加公司的股東會,同時不承擔公司的經營損失。
5.甲方應以人民幣兌現乙方獲得的幹股紅利,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其他形式支付。幹股分紅按中國當前會計年度計算支付,甲方在確定乙方可獲得的分紅後七個工作日內支付給乙方;
6.獲得甲方贈送幹股股份的乙方同事,仍按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享受甲方給予的其他福利待遇;本協議作為壹種激勵手段,不與乙方工資掛鉤,也不作為調整乙方工資的參考或依據。
7.若乙方在履行期屆滿前與甲方終止勞動關系,乙方將不再享有當年分紅權;如果甲方在協議期內終止與乙方的勞動關系,乙方仍享有分享當年利潤的權利。
8.本協議期滿前30天內,甲乙雙方應協商是否繼續簽訂類似條款的協議。如果雙方未能在期限屆滿前30天內提出是否繼續簽約,本協議在履行完畢後自動失效;
9.乙方應對本協議的所有條款承擔保密義務,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本協議的任何條款;
10,關於違約責任。如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協議,並取消乙方當年的利潤分紅;如果甲方違約,乙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協議,並要求獲得當年應得的利潤和股息。
11,爭議解決。如因本協議引起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爭議。如果雙方未能達成協議,爭議應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機構進行仲裁。
12.本協議不得口頭修改,必須由雙方簽署書面文件。如有其他未盡事宜,以補充協議的形式另行約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甲乙雙方理解,雖然本協議未經第三方公證機構公證,但雙方共同同意本協議仍具有法律效力。
14、
甲方:* * *(蓋章)
實際股東: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簽名)日期:年月日。
乙方: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簽字)日期:年月日。
本合同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470條規定了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以下條款:(1)當事人的姓名和住所;(二)標的物;(3)數量;(4)質量;(五)價格或者報酬;(六)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七)違約責任;(八)解決爭議的方法。當事人可以參照各種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