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個人養殖公司的註冊方法如下:
(1)第壹,需要申請公司名稱預先核準。公司登記機關作出準予企業名稱預先核準決定的,應當出具《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二)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並提交所需文件;
(3)公司登記機關作出準予公司設立登記的決定的,應當領取營業執照。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二條
經營範圍公司的經營範圍由公司章程規定,並依法登記。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變更經營範圍,但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公司經營範圍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批準的項目,應當依法經過批準。
第十六條
公司擔保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大會決定;公司章程對投資總額或者擔保總額以及單個投資或者擔保金額有限額規定的,不得超過規定的限額。
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
前款規定的股東或者受前款規定的實際控制人控制的股東,不得參與前款規定事項的表決。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半數以上通過。
二、註冊養殖公司需要哪些材料?
註冊水產養殖公司需要以下材料:
1.設立登記申請書;
2.全體發起人簽名蓋章的創立大會會議記錄;
3.全體發起人簽名蓋章的公司章程;
4、法定代表人、辦公室主任證件及身份證明;
5.全體出資人簽字蓋章確認的出資清單;
6、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會員名單及身份證明復印件;
7、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8.合作名稱預先核準申請書;
9.經營範圍涉及前置許可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