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暫掛賬戶不予處理。
收到拆遷補償款時,記入“其他應付款”科目,由此產生的拆遷(搬遷)和資產置換費用直接沖減“其他應付款”,余額不作處理。
(2)增加企業資本公積。
視同捐贈直接計入“資本公積”,發生的拆遷(搬遷)費用直接計入當期損益,重置資產計入固定資產,但不能真實反映當期利潤水平。
(3)減記新購資產的入賬價值。
拆遷(搬遷)後重新購買資產時,收到的拆遷補償費將直接沖抵資產置換成本。這種方法不能真實反映資產的原值,而且壹旦補償費大於置換資產的取得成本,也沒有規定如何計量置換資產的原值。
(4)記作“補貼收入”。在收到拆遷補償款時,會將其視為“補助收入”,以方便年終所得稅調整,但這種處理缺乏依據。
(5)未記錄。有的單位在收到拆遷補償款後,誤認為這筆款項不需要核銷,就納入單位“小金庫”。
2.根據《財政部關於企業接受政府撥付搬遷補償費財務處理的通知》(財企(2005)123號),搬遷補償費是指對舊資產清理、毀損、報廢、搬遷費用的補償和對新資產重置費用的補助。
其具體內容包括:因拆遷(搬遷)清理的固定資產凈損失;因拆遷(搬遷)產生的拆卸、運輸、安裝、調試費用;作為資產單獨記錄的土地使用權;拆遷(搬遷)期間的停工損失;不再安置員工時用於安置員工的費用;與拆遷(搬遷)相關的其他費用。?
3.按照行為主體,拆遷補償可分為兩類:壹是政府直接實施的拆遷(搬遷)行為,由政府行為補償,如企業(單位)整體搬遷、改建擴建道路調整城市布局等,多為公益性;第二,拆遷是非政府行為,主要由房地產開發公司進行房地產開發和有償占用土地,盈利性是其主要特征。
《企業會計準則》規定,收入產生於日常活動,而非偶然事件。只有向其他單位提供產品或勞務,經濟利益流入,流入才能計量,才能確認收入。拆遷補償款的取得不是從日常活動中產生,而是從偶然事件中產生;並且沒有向其他單位提供產品或服務,而只是賠償損失。因此,拆遷補償款不符合收入確認原則。?
4.獲得政府主導拆遷補償有兩種方式:
第壹種情況,被拆遷(搬遷)企業直接從政府取得,憑政府的拆遷(搬遷)通知、政府確定拆遷補償金額的批復、財政專戶支付的票據。在這種情況下,拆遷補償費應視為政府撥款;?
從官辦的“開發公司”和“城投公司”間接獲得,這些公司在支付拆遷補償款的過程中只是起到了“代收代付”的作用,並沒有在支付拆遷補償款的過程中獲利。“開發公司”和“城投公司”取得拆遷補償款時,付款人仍是財政賬戶,同時被拆(遷)企業有政府的拆遷(搬遷)通知書。
第二種情況是從專業拆遷公司獲得,或者從政府經營的“開發公司”或“城投公司”獲得。但在支付拆遷補償款的過程中,公司通過與被拆(遷)企業協商確定補償金額,具有商業性質,使得被拆(遷)企業無法以明確的拆遷補償金額獲得政府批準,盡管有政府的拆遷(遷)通知。?
5.對於可以視為政府撥款的拆遷補償費,可以進行以下會計處理。?
取得拆遷補償款時,借:銀行存款?貸款:專項應付款?
拆入的固定資產轉入清算時,借:固定資產清算累計折舊?貸款:固定資產?
支付清理費時:固定資產清理?貸款:銀行存款(應付工資等。)?
獲取可變價格收益時借款:銀行存款?貸款:固定資產清算?
清算凈損失沖抵拆遷補償款時:專項應付款?貸款:固定資產清算?
重置資產時借入:固定資產?貸款:銀行存款?
同時將拆遷補償費轉為資本公積:專項應付款?貸:資本公積-轉資金?
重新安裝資產的拆除(搬遷)及安裝調試費用借自:專項應付款?貸款:銀行存款?
從拆遷補償款中借款:專項應付款?貸:資本公積-轉資金?
拆遷補償款不足時,應將“專項應付款”借方余額轉入當期損益:營業外支出?貸款:專項應付款?
非政府主導的拆遷補償費可以進行以下會計處理。
6.非政府主導的拆遷補償應作為企業轉讓無形資產和相關固定資產的收益,扣除清理或報廢資產的賬面價值和因拆遷(搬遷)發生的其他費用後的余額,計入當期損益。
但有證據表明收到的拆遷補償金額明顯高於清理報廢固定資產的公允價值與相關拆遷(搬遷)費用之和的,可以將資產公允價值與原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超過公允價值的重大差額作為與購建新資產相關的其他企業給予的捐贈,記入“資本公積——接受捐贈”。?
擴展數據
在拆遷補償的會計處理中,還應註意以下兩個問題:
第壹,營業稅、土地增值稅、所得稅等。涉及拆遷補償在國家稅務總局沒有明確規定,而是由省級稅務機關根據具體情況制定,各地稅務機關對該內容的規定也有很大差異,因此企業在取得拆遷補償後應主動與主管稅務機關溝通,確定最合理的稅務處理;
二是企業取得拆遷補償款後,無論采用哪種方式進行會計處理,都應在會計報表附註中詳細披露。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拆遷補償
參考:百度文庫-關於領取政府拆遷補償款財務處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