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更換公司監事需要本人到場嗎?
1,公司變更監事壹般不需要親自到場。監事是公司常設監督機構的成員,也稱為監事,負責監督公司的財務狀況、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履行職責的情況,以及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監督職責。根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和程序,應當提交董事、監事、經理變動的文件,有限責任公司應當提交股東大會決議、董事會決議或者其他相關材料。變更監事的企業法人應當在《公司備案申請書》上簽字並加蓋公章;更換監事的企業出具的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五十四條。
監事可以列席董事會會議,並對董事會決議事項提出問題或建議。
監事會和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發現公司經營異常,可以進行調查;必要時可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協助工作,費用由公司承擔。
2.公司監事的變動過程是怎樣的?
1.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和程序,提交更換監事的提案;
2.在股東大會上投票;
3.股東大會作出變更決議後,應當向原公司登記機關備案。股東擔任的監事由股東大會選舉或更換,職工擔任的監事由公司職工民主選舉或更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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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五十四條。
監事可以列席董事會會議,並對董事會決議事項提出問題或建議。
監事會和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發現公司經營異常,可以進行調查;必要時可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協助工作,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五十五條
監事會會議制度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壹次會議,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監事會會議。
監事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除本法另有規定外,由公司章程規定。
監事會的決議應當經半數以上監事通過。
監事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