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公司註銷有公司經營不善、市場不好等內外原因。
撤銷、註銷等外部原因。
二、註銷登記公告時間不同:1。公司簡易註銷:註銷登記公告時間為20天(自然日),公告期屆滿後30天(自然日),企業應向登記機關申請註銷登記。
2.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債權。
三。提交的材料不壹樣:1。公司簡易註銷: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請簡易註銷登記的,只需提交申請書、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授權委托書、全體發起人承諾函和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各類企業分支機構申請簡易註銷登記,只需提交申請表、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授權委托書、企業蓋章的承諾書和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2.公司註銷:申請公司註銷登記、申請備案確認、有限責任公司向股東會提交的決議、股份有限公司向出資人或出資人授權的部門提交的文件、因違反《公司登記管理條例》有關規定被公司登記機關作出撤銷公司設立登記的決定、股東會或有關機關確認的清算報告、刊登註銷公告的報紙。擴展數據:
企業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適用簡易註銷程序:1,涉及國家規定實行特別準入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資企業;2.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3.股權(投資權益)被凍結、質押或以動產抵押;4、正在被調查或采取行政強制、司法協助、行政處罰等措施。;5.企業非法人分支機構未辦理註銷登記的;6.簡易註銷程序已經終止;7.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註銷登記前需要審批的;8.不適用企業簡易註銷登記的其他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關於企業簡易註銷的通知百度百科-公司註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