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六類會計科目
1.資產科目?
根據資產的流動性,分為反映流動資產的科目和反映非流動資產的科目。
2.負債?
根據負債的償還期限,分為反映流動負債的科目和反映長期負債的科目。
3.公共科目
共同主體的特點是需要從其平衡的方向來定義其性質。
4.所有者權益科目?
根據權益的形成和性質,可分為反映資本的科目和反映留存收益的科目。
5.成本科目
包括“生產成本”、“人工成本”、“制造成本”。
6.損益科目
分為收入科目和費用科目。收入科目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投資收益”等科目。費用科目包括主營業務成本、其他業務成本、營業稅金及附加、其他業務費用、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所得稅費用和其他科目。
第二,根據所提供信息的詳細程度及其控制關系
1,壹般分類科目
也稱總帳科目或壹級科目,是對會計要素的具體內容進行分類並提供壹般信息的會計科目。總分類賬壹般由財政部規定。
2.詳細分類科目
也稱明細科目,是將總分類科目進壹步分類,提供更詳細、更具體的會計信息,必要時設置二級科目或更下級科目的科目。不是所有的總帳科目都設置明細科目,會計準則規定的除外,明細科目的設置由企業根據管理的需要和經濟業務的具體內容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