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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決定公司的決策權?

現在很多人自己創業,自己開公司。但是,妳知道公司的結構嗎?最近很多網友問誰決定公司的決策權。這個問題也很有意思。相信很多人還不知道這壹點。下面就為大家解答壹下。我們壹起往下看。

壹、誰決定公司的決策權?

法定代表人享有的決策權:

股東參與決策的權利主要體現在參加股東會或股東大會並行使表決權,或通過選舉或委派董事、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參與決策權的具體表現如下:

1,參加股東大會的權利和表決權。

《公司法》第三十七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照本法行使職權。第四十三條規定:股東在股東會上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第九十九條規定: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照本法行使職權。第壹百零四條規定:股東出席股東大會,所持每壹股份有壹票表決權。

2.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的權利。

《公司法》第四十條規定,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定期會議應當按照章程的規定按時召開。代表十分之壹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壹以上的董事、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的,應當召開臨時會議。第101條規定,股東大會每年召開壹次。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在兩個月內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三)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東請求時。

3.召集和主持股東大會的權利。

《公司法》第四十壹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設立董事會的,股東會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責或不履行職責時,由副董事長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選舉產生壹名董事。有限責任公司不設董事會的,股東會由執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或者執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大會職責的,由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或者監事不召集和主持會議的,代表十分之壹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會議。第壹百零二條規定:股東大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責或不履行職責時,由副董事長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選舉產生壹名董事。董事會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大會職責的,監事會應當及時召集和主持;監事會不召集和主持會議的,連續90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會議。

4.股份公司股東臨時提案權。

《公司法》第壹百零三條第二款規定,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提出臨時提案,並於股東大會召開十日前以書面形式提交董事會;董事會應當在收到提案後兩天內通知其他股東,並將臨時提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臨時提案的內容應屬於股東大會的職權範圍,議題明確,決議具體。

5.股份公司股東的累積投票權。

累積投票制是指股份公司股東大會選舉董事或監事時,每壹股份擁有與擬選董事或監事人數相同的表決權,股東所擁有的表決權可以集體使用。累積投票制的適用範圍是股份公司董事、監事的選舉。《公司法》第壹百零六條規定,股東大會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股東大會的決議選舉董事、監事。

6.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有權提議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

《公司法》第壹百壹十壹條規定,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每次會議召開十日前通知全體董事和監事。代表十分之壹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壹以上董事或者監事會可以提議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董事長應在收到提案後十日內召集並主持董事會會議。

7.參加清算組的權利。

《公司法》第壹百八十四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

2.大股東的決策權在公司體系中的份額是多少?

占50%以上的才可以擁有決策權,大股東就是股份占比較大的股東,也就是說這個股東相對於其他股東來說股份最大。控股股東必須是大股東,但大股東不壹定是控股股東。控股股東是指股份份額大到足以影響公司日常經營和重大事項決策的股東。控股股東又分為絕對控股(占50%以上)和相對控股(低於50%,但超過30%)。

如果所有散戶持股都在50%以上(對這家公司來說是災難,不太容易發生,證監會也會對這種惡意收購進行監管和防範),由於沒有形成合力,每個散戶個人的股份都沒有大到可以控制公司,所以實際上不可能控制公司。海事會通過股東保證傳權,除非這些散戶聯合起來成立公司。那麽這家公司就是最大股東。

第壹百零三條股東的表決權股東出席股東大會,所持每壹股份有壹表決權。但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沒有表決權。股東大會的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半數以上通過。但是,股東會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第三,大股東的權利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出席股東會,所持每壹股份有壹票表決權。股東大會的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半數以上通過。股東會對公司合並、分立或者解散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修改公司章程必須經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股東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東大會,代理人應當向公司提交授權委托書,並在授權範圍內行使表決權。股東有權查閱公司章程、股東大會會議記錄和財務會計報告,對公司經營提出建議或質詢。股東大會和董事會的決議違反法律、行政法規,侵犯股東合法權益的,股東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制止違法行為和侵害行為。

以上是我們對誰決定公司決策權的全部回答。通過以上分析可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參加股東會,所持有的每壹股份有壹票表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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