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股東決定不再繼續經營企業。然後企業要做清算。
企業做清算的時候要請中介機構出具清算報告。目前大部分稅務局都要求稅務師事務所出具清算報告。破產會計適用於清算。
資產清算的收入,首先由清算費用支付,然後是職工工資和保險費,其余清償。最後剩下的由股東按比例分配。如果分配大於初始投資,還會涉及所得稅的計算和繳納。
虧損股東退股的處理方式是:股東可以通過股權轉讓、股份回購等方式退股。?在同等條件下,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但如果公司屬於股份制,壹旦虧損,股東不能退出,只能通過股權轉讓、減資、清算等方式退出,具體如下:
1.股權轉讓:所謂股權轉讓,是指公司股東依法將其股東權益有償轉讓給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權的民事法律行為。如果公司虧損,股東可以將其股份轉讓給第三方或公司的其他股東。
2.公司減資:公司虧損後,股東申請減資,經公司股東會協商同意後,股東可以退出減資。
3.公司清算:公司發生重大虧損,難以為繼時,股東會可以作出解散清算的決議,由公司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按照法定順序清償債務後,公司仍有剩余財產的,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進行分配,公司予以註銷。
公司成立後,股東不得抽回出資。所以即使公司虧損,股東也不能退股。股東可以通過股權轉讓的方式收回出資,也可以向法院申請解散公司進行清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對股東大會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以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壹)公司連續五年未向股東分配利潤,但公司連續五年盈利,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
(二)公司合並、分立或轉讓其主要財產;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通過修改章程的決議使公司存續。
股東與公司自股東大會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未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大會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