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納稅人將原有房產用於生產經營的,從生產經營當月起繳納房產稅;
2.納稅人自建新房用於生產經營的,從竣工的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3、納稅人委托建築企業建造的房屋,從辦理驗收手續後的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4.納稅人購買新建商品房的,從房屋交付的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5.納稅人購買存量房的,應當自辦理房屋權屬轉移變更登記手續並由房地產權屬登記機關核發房屋所有權證的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6.納稅人出租、出借房地產的,應當從交付出租、出借房地產的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公司名下房產每年繳納的稅費如下:
1.如果以公司名義購買房產,還需要交稅,這就涉及到房產稅,每年都需要繳納。根據不動產的價值,按照70%的比例乘以1.2%的稅率征收;
2.另外涉及到土地使用稅,按面積收取,按建築面積每年收取乘以30。有的單位長期不繳納房產稅,會有滯納金,按日費率收取,按日費率萬分之五收取;
3.以公司名義買房就好。不用交契稅,和普通商品房不壹樣。因為個人買房,還需要根據房子的大小來確定契稅的收費檔位。有的會按照1%收取,有的會按照1.5%收取。所以根據買房的類型,繳納的稅費會有所不同。
公司買房和個人買房的區別;
1,公司購房歸單位,個人購房歸私人財產;
2.公司購房契稅統壹按3%征收,個人購房價格在144平方米以上按3%征收;
3.公司的房產稅要從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個人買房計算個人所得稅時不扣除已繳納的房產稅。
綜上,房產稅是按年征收,分期繳納。所以房產稅每年都要交。關於納稅,不管是個人名下還是公司名下,只要用於經營,都是要交稅的。以個人名義,個人所有的非經營性房產,免征房產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條
扣繳義務人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履行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的義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沒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稅務機關不得要求其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扣繳義務人依法履行義務時,納稅人不得拒絕扣繳或者代收稅款。納稅人拒絕的,扣繳義務人應當及時報告稅務機關處理。
稅務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向扣繳義務人支付代扣代繳、代收代繳手續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