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壹起喝酒的人要對酒駕事故負責。壹起喝酒的人是否應該承擔責任,要看是否有勸酒駕車的行為;壹般來說,飲酒人在以下幾種情況下會被判定為有過錯:強迫其飲酒,明知對方不能飲酒仍勸其飲酒,明知對方醉酒仍未護送醉酒人安全回家,酒後未勸阻其駕車,造成車禍等損害後果;上述過錯行為與死亡之間存在因果關系的,需要承擔賠償責任;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的,賠償義務人應當賠償因誤工減少的醫療費用和收入等全部費用,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夥食補助費和必要的營養費。對於壹起吃飯喝酒的朋友發生意外,顯然需要根據實際情況承擔法律責任,但要確定當事人是否知情。當事人對朋友的違法行為或者事故原因不清楚的,不承擔責任。具體情況看實際情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七十四條受害人故意造成損害的,行為人不承擔責任。
第壹百七十五條損害是由第三人造成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
第壹百七十六條受害人自願參加某種有風險的文化體育活動,因其他參加者的行為受到損害的,受害人不得要求其他參加者承擔侵權責任;但是,其他參與者對損害的發生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除外。活動組織者的責任適用本法第1198至1201條的規定。
公司間合作協議範本1
甲方:_ _ _ _ _ _ _ _
乙方:_ _ _ _ _ _ _ _
本著平等互利、優勢互補的原則,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共識,旨在長期共同發展,為今後在其他項目上的合作奠定堅實的基礎:
(1)權利和義務
1.甲乙雙方互認對方為戰略合作夥伴,並在對方互聯網站的顯著位置標註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