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獲得資金以增加股東資產的流動性。
3.上市後可以促進公司管理水平的提高。
4.具有免費咨詢和廣告效應。公司上市後成為公眾企業,對提升公司品牌,擴大公司知名度有壹定作用。
5.減少人力資本,提高工資。上市公司可以利用股票或期權來吸引和留住人才,提高他們的忠誠度。
上市公司是指經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證券管理部門批準,其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謂非上市公司,是指股份不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是壹種股份有限公司,除了被批準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外,還必須滿足壹定的條件。《公司法》和《證券法》修訂後,將有更多的企業成為上市公司和公司債券上市交易的公司。
公司上市程序
根據《證券法》和《公司法》的有關規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程序如下:
1.向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申請股票上市。
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必須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準。證券監管部門可以授權證券交易所依照法定條件和程序核準公司股票上市申請。
二、接受證券監管部門的審批。
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對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予以批準;不符合條件的,予以拒絕;缺少所需證件的,可以要求其限期補齊;如果預計不會支付,申請將被拒絕。
3.向證券交易所上市委員會申請上市。
股票上市申請經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準後,應當向證券交易所提交核準文件和下列文件:
1.上市報告;
2.申請上市的股東大會決定;
3.公司章程;
4.公司營業執照;
5.經法定驗證機構驗證的公司最近三年或公司成立以來的財務會計報告;
6.證券公司的法律意見書和推薦信;
7.最新的招股說明書;
8.證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證券交易所應當自收到股票發行人提交的上述文件之日起六個月內安排股票上市交易。《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也規定,經批準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應當在上市前與證券交易所簽訂上市合同,確定具體上市日期,並向證券交易所繳納相關費用。證券法對此沒有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