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公司上市所需的基本資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五十條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其股票上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1)該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準已經公開發行;公司股本總額不低於3000萬元人民幣;公開發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總股本超過4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比例在10%以上;公司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第二,社會審計
1.審計前的數據收集。有限公司上市需要滿足壹系列條件,其財務方面必須符合《公司法》及相關上市規則的要求。因此,有限公司必須對審計報告期內公司賬簿反映的數據提供真實、充分、詳細的證明材料。
2.收發確認信。確認書是發給相應單位或個人的書面證明材料,用於證明企業在審計報告期內的債權、債務和貨幣資金情況。開展這項工作並不容易,需要公司的專門部門配合律師,盡可能做到準確、全面。
綜上所述,全面收集資料後,要有壹個自查整理的過程,在接受社會審計前完成,以保證提供給會計師事務所的資料真實、完整、有序。檢查重點可根據公司自身情況確定,主要包括公司資產、債權、債務、收入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