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簽訂借款合同及相關擔保合同。企業的貸款申請被銀行批準後,銀行和企業需要簽署所有相關的法律文件。
3.按照約定條件落實擔保,完善擔保程序。根據銀行審批條件和簽訂的擔保合同,要求企業提供擔保的,需進壹步落實第三方擔保、抵押、質押等具體擔保措施,完成抵押登記、質押交付(或登記)等相關擔保手續。如果需要公證,也需要履行公證手續。
4.發放貸款。所有手續辦理完畢後,銀行會及時向企業發放貸款,企業可以根據事先約定的貸款用途合理支配貸款資金。
法律依據:《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十壹條應符合以下條件:
(1)借款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境外自然人;
(2)貸款用途明確、合法;
(3)申請貸款的金額、期限和幣種合理;
(4)借款人有還款意願和能力;
(5)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
(6)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二條貸款人應當要求借款人以書面形式申請個人貸款,並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夠證明其符合貸款條件的相關資料。
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三條貸款人受理借款人貸款申請後,應當履行盡職調查義務,對個人貸款申請內容及相關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進行調查核實,並形成調查評估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