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當企業貸款給個人時:
借方:其他應收款-XX(個人)
貸款:銀行存款
2、企業向個人收回款項:
借方:銀行存款
貸款:其他應收款-XX(個人)
其他應收款是指除金融資產、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款項、應收股利、應收利息、應收代位求償款、應收分保款、應收再保險合同準備金和長期應收款以外的各種應收款項和暫付款項。
擴展數據:
會計處理:
企業發生各種應付款、暫收款或退款時,借記“銀行存款”、“管理費”等科目,貸記“其他應付款”科目;支付相關款項時,借記“其他應付款”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企業采用售後回購轉入的資金,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回購價格與原銷售價格的差額,應在售後回購期間按期計提利息費用,借記“財務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
按合同約定購回商品時,應按實際支付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其他應付款科目核算企業應付和暫收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款項,如租入固定資產和包裝材料應付的租金,收到的存款應付和暫收的款項,其下屬單位和個人,及其管轄範圍內的業主和物業管理戶收到的裝修保證金等;應付職工整體養老金,以及暫付上級單位和下級單位的應收款項。
本科目為負債科目,出借人登記各種應付款和暫收款,借款人登記各種應付款和暫收款用於還款或核銷。月末余額在貸方,表明企業的應付現金余額和暫收款項。本科目應按應付款和暫收款的類別設置明細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