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沒有特別約定的,按照《公司法》規定:公司增資必須經持有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股權的股東同意,才能形成股東會有效決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34條
股東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得紅利;公司增加資本時,股東有按實繳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權利。但全體股東約定不按出資比例分紅或者不優先認繳出資的除外。
增資方式主要包括增加面值、增加出資額、發行新股或債轉股。
擴展數據
公司增資需提交的材料
1,公司蓋章的申請報告;
2.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證明(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人的工作證或身份證復印件;
3.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
4.股東大會或董事會作出的增資擴股決議涉及公司章程變更的,應對公司章程進行相應修改;
(1)註冊資本變更:提供具有法定資格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或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出具的國有資產產權登記表;減少註冊資本需要公告三次;
(2)變更股東:需要重新提交公司章程、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出資協議(股東協議)、新股東身份證或營業執照復印件。
5、法律、法規規定必須批準的,國家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
6.工商登記機關出具的全套登記表等材料;
7.提交公司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和IC卡。
參考百度百科-增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