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做出決議或決定
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發行公司債券時,董事會應當制定方案,股東大會應當作出決議;國有獨資公司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由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或者國家授權的部門決定。
2.申請發行
公司作出發行公司債券的決議或者決定後,必須依照《公司法》規定的條件,向國務院授權批準的部門報送所需的申請文件。提交的申請文件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向國務院授權部門提交的申請文件包括:公司登記證書、公司章程、公司債券募集辦法、資產評估報告、驗資報告。
3.批準發行公司債券
國務院授權的部門負責依照法定條件核準公司債券的發行,該部門應當自受理公司債券發行申請文件之日起三個月內作出決定;不予批準的,應當說明理由。
4.募集方式公告
發行公司債券的申請經批準後,公告債券募集辦法;發行方式中應當載明下列事項:(1)公司名稱;(二)債券總額和債券票面金額。(三)債券利率。(四)還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五)債券發行的起止日期。(六)公司凈資產。(七)已發行但尚未到期的公司債券總額。(八)公司債券承銷機構。
5.公司債券載明的事項
發行公司債券時,必須在債券上載明公司名稱、面值、利率、償還期限等事項,並由董事長簽名、公司蓋章。
6.公司債券存根簿
公司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置備公司債券存根簿。發行記名債券時,應當在公司債券存根簿上載明下列事項:(1)債券持有人的姓名和住所;(二)債券持有人取得債券的日期和債券的編號。(三)債券總額、債券票面金額、債券利率、債券還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四)債券發行日期。
7.糾正發行中的不當行為
國務院授權的部門發現批準發行公司債券的決定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應當予以撤銷;尚未發行的,停止發行;已經發行公司債券的,發行公司應當退還所認購的股份,並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公司債券發行方式
公司債券由公司債券發行人向投資者發行。主要有:①私募,即發行公司直接向特定投資者發行公司債券,國內壹些企業常選擇這種方式向內部員工發行公司債券;②公開發行,即發行公司向社會公開發行公司債券,這種情況下投資者的身份壹般不受限制;③直接發行,即發行公司不經承銷商直接發行公司債,我國金融債大多選擇這種方式。
(4)間接發行。即發行公司委托承銷商代為發行公司債券,大多數國家都選擇這種方式。(5)直接公開發行。即發行公司以公開發行的方式直接發行公司債券,這是早期公司債券發行中常用的方式。(6)間接公開發行。即發行公司委托承銷商以公開發行的方式向社會公開發行公司債券,這是大多數國家選擇的方式。(7)行政發行。即發行公司在政府相關部門的支持下被迫發行公司債券。
以上介紹了如何發行公司債券,必須符合《公司法》規定的條件。對於具體的內容,可以參考上面的具體內容,仔細琢磨其中的規律和技巧,並結合業務實際,通過反復練習,了解需要了解的具體內容。看完以上妳學會怎麽做了嗎?有興趣可以關註官網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