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公司示範股份合同甲方:_ _ _ _ _ _ _ _法定地址:_ _ _ _ _ _ _ _法定代表人:_ _ _ _ _ _ _ _職務:_ _ _ _ _ _ _ _委托代理人:_ _ _ _ _ _ _。_ _ _電話:_ _ _ _ _ _ _ _傳真:_ _ _ _ _ _ _ _賬號:_ _ _ _ _ _ _ _電子郵箱:_ _ _ _ _ _ _ _乙方:_ _ _ _ _ _ _ _ _ _法定地址:_ _ _ _ _ _ _ _ _ _郵政編碼:_ _ _ _ _ _ _ _聯系人:_ _ _ _ _ _ _ _ _ _電話:_ _ _ _ _ _ _ _ _傳真: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賬號: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第壹條公司簡介1。 申請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的名稱擬定為“_ _ _ _ _ _ _ _ _ _ _ _”,有幾種不同字號的備選名稱。公司名稱以公司登記機關核準的為準。2.公司的住所擬設在_ _ _ _ _ _ _ _ _ _ 3號。公司的組織形式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4.責任:公司以募集方式設立。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第二條公司宗旨和經營範圍公司的經營宗旨是_ _ _ _ _ _。公司的經營範圍為:主營業務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第三條股權結構為1。公司以募集方式設立,募集對象為法人和社會公眾。2.公司發起人認購的股份占股份總數的_ _ _ _ _ _ _%,其余股份向社會公開募集。3.公司股東以登記時的認股人為準。4.公司的資本總額為人民幣_ _ _ _ _ _ _元。5.公司的所有資本被分成相等的股份。公司股份以股票的形式出現,是公司發行的證券。股份公司成立後,擬在境內二級市場發行約_ _ _ _ _ _ _萬股,具體數量由股東大會決議確定。6.公司的股份是記名的,股東持有的股份是其認繳的書面憑證。第四條股份公司設立時,股份公司的股份設定為人民幣普通股,同股同權。第五條發起人認購的金額和比例甲方應根據有限責任公司截至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經審計的賬面凈資產,將其持有的有限責任公司的_ _ _ _ _ _%的股權折算為股份公司的股份。乙方持有的有限責任公司的_ _ _ _ _ _ _ _ %的股權轉換為_ _ _ _ _ _ _ _ _ _ _股份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丙方對有限責任公司的_ _ _ _ _ _ _ _ %股權轉換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股份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第六條其他出資合同的當事人約定,發起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的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第七條政府批準設立股份公司後_ _ _ _ _ _ _ _ _ _日內支付。 註冊會計師對股份公司進行驗資並出具驗資證明,確認各方對股份公司的出資和持股比例,股份公司向各方出具出資證明書。第八條籌備委員會(壹)根據發起人的提議,設立公司籌備委員會,由發起人推薦的人員組成,負責公司籌備期間的壹切活動。籌委會下設辦公室,實行日常工作制。㈡籌備委員會的責任1。負責組織起草並聯系主辦單位簽署相關經濟文件。2.負責就公司設立等事宜向政府部門匯報並請求批準。3.負責發行股票,確保股本安全。4.股份認購完畢後30日內,組織並主持公司創立大會和第壹次股東大會。5.負責聯系股東,聽取股東對董事會和管理機構組成及人選的意見;並負責向公司第壹次股東會提出建議,以公平合理地選拔公司相關機構人員。(3)籌委會成員不發工資,公司成立成功後會酌情發放部分補貼。所發生的合理費用,經公司創立大會批準後,由公司報銷。發起人的報酬由發起人協商確定,並報公司創立大會和第壹次股東大會批準。(4)合同簽訂之日,籌備委員會正式成立。公司創立大會和第壹次股東大會召開,董事選舉產生後,籌委會自行解散。第九條組織機構1。股份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是股東大會。2.股份公司設董事會,由_ _ _ _ _ _名董事組成。3.股份公司設監事會,由_ _ _ _ _ _人組成。股份公司應設立管理機構。第十條發起人權利1與* * *同意決定有限責任變更為股份公司的重大事項;2.在本協議約定的條件發生變化時,有權被告知並發表意見;3.其他發起人違約或者造成損失時,有權要求賠償或者補償;4.股份公司依法成立後,發起人成為股份公司的普通股東;5.根據法律和股份公司章程,各方享有發起人和股東應享有的權利。第十壹條發起人的義務1。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從事股份公司的設立,發起人不得以發起設立公司為名從事違法活動;2.及時提供申請股份公司設立登記所需的各種文件、證件,為股份公司的設立提供各種服務和便利條件;3.股份公司依法成立後,根據法律和股份公司章程,發起人作為股份公司的普通股東,應當承擔發起人和股東應當承擔的義務和責任;4.發起人繳納股本或者交付出資抵減股本後,除未按期足額募集股份、發起人未按期召開創立大會或者創立大會決議不設立公司的情形外,不得抽回股本;5.公司不能設立時,發起人對設立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承擔連帶責任;6.公司不能成立時,發起人對認股人所繳股份的返還及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承擔連帶責任;7.在公司設立過程中,因發起人的過錯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第十二條費用承擔1。設立股份公司過程中所需的壹切費用由發起人* * * *編制預算,並詳細列出支出項目。2.在實際操作中,應列出項目的合理使用情況,發起人應互相監督費用的使用情況。股份公司成立後,計入股份公司費用。第十三條財務與會計1。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2.公司應在每壹會計年度終了時制作財務會計報告,並依法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財務會計報告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部門的規定編制。3.每個營業年度的前三個月,公司編制上壹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審議通過。4.財務會計報告應當於股東大會年會召開二十日前置備於公司,供股東查閱。5.公司分配當年稅後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註冊資本的50%以上的,不得提取。6.公司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前,應當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7.公司從稅後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後,經股東會或股東大會決議,還可以從稅後利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後的稅後利潤,按照股東所持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規定不按照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8.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違反規定,在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向股東分配利潤的,股東必須將違反規定分配的利潤退還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進行利潤分配。9.公司應當向所聘請的會計師事務所提供真實、完整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會計資料,不得拒絕、隱匿、謊報。10.除法定的會計賬簿外,公司不得另立會計賬簿。對公司資產,不得以任何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第十四條違約責任1。本協議任何壹方違反本協議相關條款及其保證和承諾,均構成該方違約,並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2.任何壹方違反本協議的有關規定,不願意或不能作為股份公司的發起人,導致股份公司無法成立,均構成該方違約。除變更公司類型的費用外,還應補償履行合同的有限責任公司和其他發起人。經其他發起人同意,違約方將其持有的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給第三人的,可以免除該責任。第十五條聲明與保證本保薦協議的簽署人作出如下聲明與保證:(1)所有保薦人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簽署本協議的合法權利或授權。(二)發起人投入公司的資金均為發起人的合法財產。(三)發起人向公司提交的文件和資料是真實、準確、有效的。第十六條保密合同各方承諾對不可通過公開渠道獲得的屬於對方的文件和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經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商業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保密。未經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者同意,另壹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 _ _ _ _ _ _ _年。第十七條通知1、壹方根據本合同要求向另壹方發出的所有通知、各方交換的文件、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采用書面形式,並可以通過_ _ _ _ _ _ _ _(信函、傳真、電報、當面交付等方式)送達。).上述方式無法送達的,可以采取公告的方式。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 _ _ _ _ _ _ _ _。3.壹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在變更之日起_ _ _ _ _ _ _日內書面通知另壹方;否則,由不知情方承擔由此產生的相關責任。第十八條合同的變更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任何壹方因特殊情況需要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在征得對方同意後,各方應在規定的期限內(書面通知發出後_ _ _ _ _ _ _日內)簽署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壹部分。未經各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壹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第十九條除本合同另有規定或各方協商壹致外,未經另壹方書面同意,任何壹方不得將本合同規定的各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沒有另壹方明確的書面同意,任何轉讓都是無效的。第20條爭議的解決。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解釋。2.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應由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 _ _ _ _ _ _ _ _ _種方式解決:(1)提交_ _ _ _ _ _ _ _ _ _仲裁委員會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第二十壹條不可抗力1如果本合同的任何壹方由於不可抗力事件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則在不可抗力事件阻礙其履行義務期間,該義務的履行應暫停。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壹方應在盡可能短的時間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另壹方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並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 _ _ _ _ _天內向另壹方提供有關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和合同無法履行或需要延期的書面材料。聲稱由於不可抗力事件,本合同的履行客觀上不可能或不切實際的壹方有責任盡壹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類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3.如果發生不可抗力,各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在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各方應立即恢復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如果不可抗力及其影響不能終止或消除,使合同任何壹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雙方可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推遲履行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壹方對此不負責任。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當事人的責任。4.本合同所稱的“不可抗力”是指超出受影響壹方的合理控制、即使可以預測也不可預測、不可避免和不可克服的任何事件,並且出現在本合同簽署日期之後,使該方客觀上不可能或不切實際地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洪水、火災、幹旱、臺風、地震等自然災害,以及戰爭(無論是否宣戰)、騷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社會事件。第二十二條合同的解釋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條款內容不明確的,合同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以及相關條款的內容對本合同作出合理的解釋。這種解釋是有約束力的,除非它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沖突。第二十三條補充和附件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甲、乙、丙三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十四條合同的效力為1。本合同自雙方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2.本協議在_ _ _ _ _ _ _ _ _ _年_ _月_ _日_ _月_ _日_ _月_ _日_ _月_ _日_ _ 3日。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蓋章):_ _ _ _ _ _ _乙方(蓋章):_ _ _ _ _ _ _法定代表人(簽字):_ _ _ _ _ _ _法定代表人(簽字):_ _ _ _ _ _ _簽字地點:_ _ _ _ _ _ _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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