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新的公司實體,員工不能選擇不簽訂新的勞動合同。這是因為企業法律主體的變更意味著原勞動合同已經到期,需要重新簽訂。換句話說,公司法律主體的變更並不影響勞動關系的延續。但是,勞動者的法定福利待遇和勞動關系的連續性應當得到保障。所謂法定福利待遇,是指企業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必須給予勞動者的基本福利待遇,包括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等。勞動關系的延續,是指變更後職工仍然享有與原用人單位建立的勞動關系相關的權利。用人單位在簽訂新的勞動合同時,應當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益,合理調整用人單位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確保權益不減少、條件不變。不能達成協議的,用人單位應當提前告知勞動者,並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金。
公司實體變更後員工的勞動合同期限會發生變化嗎?壹般情況下,公司實體的變更不會影響員工勞動合同的期限。因為員工按原勞動合同繼續為新企業工作,勞動關系沒有中斷,所以勞動合同仍然有效。但是否需要在新企業內部進行調整,仍需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分析判斷。
在公司主體發生變化的情況下,員工應簽訂新的勞動合同,但應保證法定福利待遇和勞動關系的連續性。不能達成協議的,用人單位應當提前告知勞動者,並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金。企業法律主體的變更是壹個復雜的過程。建議企業在轉行前咨詢專業機構或法律顧問,規避風險,保障員工權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 * *用人單位發生變更的,可以協商繼續履行或者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履行原勞動合同的權利和義務;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