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麽是絕對控股和相對控股?
絕對控股是指股東的出資占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的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的50%以上。67%以上的股份絕對控股。相對控股是指在企業的實收資本總額中,雖然某壹經濟部門的出資人擁有的實收資本(股本)比例不超過50%,但根據協議他擁有企業的實際控制權(協議控股);或相對大於任何其他經濟成分的投資者比例(相對控股)。控股是指持有壹定數量的股份,以控制公司的業務。指通過持有壹定數量的股份來控制壹家公司的公司。控股公司按控股方式分為純控股公司和混合控股公司。純控股公司不直接從事生產經營業務,只是通過持有其他公司的股份進行資本運作。混合控股公司不僅通過控股進行資本運作,還從事壹些生產經營業務。
2.持股比例達到多少才可以控制和參與公司管理?
持股數量是指持股數量,持股比例是指占所持股份總數的百分比。發行股票的公司控股權越高,當持股比例超過50%時,持股可稱為絕對控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八十六條規定,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應當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和證券交易所作出書面報告,告知上市公司,投資者通過協議或者其他安排持有或者與他人共同持有壹個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後,該投資者每增加或者減少壹個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應當報告並公告。在報告期內以及作出報告和公告後兩天內,上市公司股票不得再次交易。《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三十五條采用代銷方式發行,代銷期滿向投資者出售的股份數量未達到擬公開發行股份數量的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