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本和股份最大的區別在於概念不同。股本是指被投資企業繳納的股本。
股份代表了公司所有權的壹部分,其價值可以用股票價格的形式表現出來。股份具有數額性、平等性、不可分割性和可轉讓性等特征。
股份的特征包括:
1,股份金額,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分為股份,每股金額相等,即股份體現壹定的價值,可以用貨幣計量;
2.股份平等,即同壹類別的每壹股份應享有相同的權利;
3.股份的不可分性,即股份是公司資本最基本的構成單位,每壹股都不能再細分;
4.股份的可轉讓性,即股東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轉讓。
股份質押是指依法可以轉讓的股份的質押和質押的設立。
股票質押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並向證券登記機構辦理質押登記。質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股份出質後不得轉讓,但經出質人和質權人同意的除外。經質權人同意,出質人轉讓股份所得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或者提存至與質權人約定的第三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公司是企業法人,擁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六條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分別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不得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經批準的,應當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批準手續。
公眾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查詢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提供查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