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註冊公司 - 股票是怎麽來的?集團股份制是什麽意思?

股票是怎麽來的?集團股份制是什麽意思?

股票的起源是商品經濟和生產力發展的產物,其歷史和發展過程可以分為三個部分。壹是在16世紀,作為籌集資金和分散風險的手段進入航次貿易領域。15世紀,意大利航海家哥倫布發現了南美洲新大陸,隨後葡萄牙航海家麥哲倫完成了首次環球航行。這些地理上的大發現,打通了東西方的空中航線,使得對外貿易和殖民掠奪成為致富的捷徑。要組織航次貿易,我們必須具備兩個條件。壹個是組建艦隊需要巨額資金;第二個原因是帆船運動經常受到海洋颶風和土著的襲擊,風險很大。在當時,沒有壹個投資者能擁有如此龐大的資金,也沒有人願意冒這麽大的風險。為了籌集航次資本,分擔經營風險,出現了股份集資的方式,即每次航次前集資,航次結束後,將資本返還給投資人,並按股份比例分配利潤。英國、荷蘭等國政府為了保護這種股份制經濟組織,不僅給予其各種特許經營、免稅的優惠政策,還制定了相關法律,為股票的出現創造了法律條件和社會環境。1553年,英國以股份融資的方式成立了莫斯康公司,1581年,方特利公司成立。其采取的方式是公開招募和購買股份,購買股份後獲得公司成員資格。這些公司在開始經營的時候,每次航行回來都返還股東的投資,分享利潤,然後換資本留在公司長期使用,於是產生了普通股制度和相應的普通股。因為在貿易航行中獲得的利潤非常豐厚,這類公司迅速擴張,股票也相應發展。在1660期間,股東如果要轉讓股份,必須在公司內部找相應的人員來接受,或者按照公司章程,想辦法把公司外部的承購人變成公司的成員,這樣股份轉讓就相當不方便。但由於1661,股份可以隨意轉讓,購買公司股份的人具有股東資格,享有股東權利。到1680,英國有49家這樣的公司,需要法律確認其獨立、固定的組織形式。17世紀上半葉,英國確認了公司是獨立法人的觀點,從而使股份有限公司成為壹種穩定的組織形式,股本成為壹種長期投資。股東憑借公司生產的股份,享有股東權利,領取股息。相應的,歐洲原始資本積累過程中也出現了證券交易。17世紀初,為了促進包括股票流通在內的資本籌集活動的順利開展,裏昂、安特衛普等地出現了證券交易場所。1608年,荷蘭建立了世界上最早的證券交易所,即阿姆斯特丹證券交易所。二、17世紀以後,隨著資產階級革命的爆發,股票逐漸進入金融和工業領域。17世紀末至19世紀中葉,英法爆發資產階級革命,大機器工業生產取代手工生產的工業革命迅速興起,導致商品經濟大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由於適應了大工業的要求而迅速發展,其股票也相應發展。為了擴大資金來源,進行長途運輸以擴大市場,銀行和運輸業急需籌集大量資金,發行股票票籌集資金,成立股份有限公司成為當時普遍的方式。1694年成立的第壹家資本主義國家銀行英國銀行和1790年成立的美國第壹家銀行聯合美國銀行銀行,都是以發行股票為基礎成立的股份公司。因為股份制銀行不僅可以發行銀行券,還可以吸收社會資金發放貸款,利潤非常可觀。銀行股與航旅貿易相比,屬於金融股,不僅分紅多,而且風險小,所以股票和股份制在金融業發展很快。18世紀,蒸汽機的發明和普及引發了工業革命。這時,資本主義的主要工業部門逐漸從手工業過渡到機器工業生產。紡織業不僅使用了大型機械,還擴展到了輪船和機車,改變了整個行業的交通狀況,極大地促進了生產力的發展。此時的生產規模已經遠遠超出了單個資本家的小規模投資。它不僅需要專業化的生產和分工,還需要在交通、能源、原材料、基礎設施等方面的巨大投入,這是當時少數資本家或政府財力所不能及的。而股份公司和股票只是提供了壹種以資本社會化集中資金的方式。從18年的70年代到19年中期,英國通過從股票中籌集資金,建成了2200英裏長的運河系統和5000英裏長的鐵路。從65438年到2008年初的50年間,美國修建了大約3000英裏的運河和28000英裏的鐵路。65438+1960年代以後,獨資或合夥企業很難適應資本主義大工業生產擴大企業規模、改進生產技術、提高資本有機構成的要求。這時,資本主義國家的政府采取各種優惠措施,鼓勵私人資本興辦企業。股份有限公司開始在產業體系中確立主導地位。因此,股份的自由轉讓,特別是利用股票價格進行投機,激發了人們投資工業企業的興趣。股份公司在各個工業領域迅速發展,成為企業組織的主要形式,通過股票籌集的資本數額越來越大。比如杜邦公司在1799年創立的杜邦火藥公司是以每股2000美元募集15股資本創立的,而1902年成立的美國鋼鐵公司以股份募集了高達14億美元的股本,成為第壹家超過654380億美元的股份有限公司。三、隨著證券交易的發展,其相應的法律法規和手段日益完善。隨著股份公司的發展和股票發行數量的增加,證券交易所也在逐步發展。1773年,證券經紀人在倫敦新約拿咖啡館正式成立了英國第壹家證券交易所(現為倫敦證券交易所的前身),並於1802年得到英國政府的正式批準和認可。它最初經營政府債券,隨後是公司債券以及礦山和運河股票。到19世紀中葉,壹些非正式的地方證券市場也在英國興起。美國的證券市場從費城、紐約開始出現,到芝加哥、波士頓等大城市,逐漸形成了全國性的證券交易局面。這些證券市場開始運作政府債券,接著是各種公司股票。1790年,美國第壹家證券交易所——費城證券交易所誕生了。1792年,來自紐約的24位經紀人在11號* *組織了紐約證券交易所,成為舉世聞名的紐約證券交易所。隨著股票交易的發展,1884年,美國的道瓊斯和瓊斯發明了股票價格指數的雛形——道瓊斯股票價格平均指數。現代證券的快速發展要求法律制度的不斷完善。西方各國都制定了公司法、證券法和破產法來保障股份有限公司和股票的發展,保護股東的權益。基於1929經濟危機的經驗,美國在1933年頒布了證券法,主要規定了股票發行制度。1934年,為解決股票交易問題,頒布了《證券交易法》,並依據此法成立了證券委員會作為股票市場的主管機關。1970年,為保護投資者利益,降低投資風險,頒布了《證券投資者保護法》。此外,反映股票市場變化的股票價格指數已經在各國的股票交易市場上形成。比如美國道瓊斯公司編制的道瓊斯股價平均指數,是目前美國最具代表性的大型工業壟斷公司股價指數。證券(股票)法的頒布和股票價格指數的出現促進了股份有限公司和股份制的發展。中國最早的股票發行是在80年代中期,北京天橋百貨有限公司從65438到0984正式成為中國第壹家股份制企業。隨後,上海的樂飛公司和深圳的寶安公司相繼發行股票。在1988附近有上海和深圳的區域性證券交易所。1990,12個月後,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相繼宣布成立並開業,拉開了中國證券交易所的序幕。1992年,中國證監會正式成立,使中國的股票交易逐漸走上了規範化、法制化的軌道。集團股份制集團股份制是為了某種目的而組織起來共同行動的集團。

企業公司法中沒有“集團”,只有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責任公司。然而在現實中,我們經常會看到某個集團公司的名字。其實這只是多個公司在業務、流通、生產上的緊密關系而形成的公司(或企業)聯盟。此外,壹些公司還實現了經營戰略的多元化,並在許多領域設立了相應的子公司。這樣母子公司就會因為這種“血緣關系”而形成壹個企業集團,和軍隊中的集團軍頗為相似。這些就是我們常說的集團公司的由來。

第壹,公司法中沒有集團的概念。但是,在現實經濟生活中,有集團公司的概念。集團公司在國家相關規範性文件中稱為企業集團,但在工商登記中,壹般稱為XXX集團公司。

二、關於企業集團的組建和企業集團的定義最早的國家規範性文件是《國家體改委、國家經委關於組建和發展企業集團的若幹意見》(1987 12 16)。本文件對企業集團的定義如下:

1.企業集團是適應社會主義有計劃商品經濟和社會化大生產的客觀需要,具有多層次組織結構的經濟組織。其核心層是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照章納稅、能夠承擔經濟責任、具有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

2.企業集團是以公有制為基礎,以名牌優質產品或國民經濟中的主要產品為龍頭,以壹家或幾家大中型骨幹企業和獨立的科研設計單位為主體,由壹批內部有經濟技術聯系的企業和科研設計單位組成;在某壹行業或某壹類產品的生產經營活動中占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具有較強的科研開發能力,具有科研、生產、銷售、信息、服務等綜合功能。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初步建立,上述規定已經不能涵蓋所有企業集團,因為現實生活中已經存在非公有制企業集團。1991《國務院關於轉發國家計委、國家體改委、國務院生產辦關於選擇壹批大型企業集團進行試點的通知》(國發〔1991〕71號)指出:“企業集團是適應我國社會主義有計劃商品經濟和社會化大生產的客觀需要而產生的壹種新的經濟組織。”這個時候就不再強調公有制了。但這個文件的精神主要是支持國有大中型企業組建企業集團。65438+1992年5月,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國家計委/國家體改委/國務院生產辦聯合發布《國家試點企業集團登記管理實施辦法(試行)》。該文件規定:

第二條以大型企業或控股公司為核心組建國家試點企業集團,經國務院或國務院授權的審批機關批準後,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請登記。未經登記主管機關核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使用企業集團名稱。

第三條國家試點企業集團應具備以下條件:

(1)必須有壹個強大的集團核心,具有投資中心的功能。集團的核心可以是大型生產流通企業,也可以是資本雄厚的控股公司。

(B)必須有多層次的組織結構。除了核心企業,還必須有三個以上的緊密層企業,也可以有半緊密層和松散層企業。

(3)企業集團的核心企業與其他成員企業應通過資產和生產經營的紐帶形成壹個有機整體。核心企業和緊密型企業之間應建立資產持有關系。核心企業、緊密型企業和半緊密型企業應逐步發展資產鏈。

(四)企業集團的核心企業和其他成員企業均具有法人資格。第四條國家試點企業集團的核心企業應為大型全民所有制企業或國有控股公司。

此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了《企業集團登記管理暫行規定》,規定:

第三條企業集團是指集團章程中規定的以資本為主要紐帶、以同業為本位,由母公司、子公司、參股公司及其他成員企業或機構組成的具有壹定規模的企業法人聯合體。企業集團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

第四條企業集團由母公司、子公司、股份公司和其他成員單位組成。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也可以成為企業集團的成員。

母公司應為依法註冊並取得企業法人資格的控股企業。

子公司應為母公司擁有全部股份或控制權的企業法人;企業集團的其他成員應當是母公司參股或者與母公司形成生產經營合作關系的其他企業法人、事業單位法人或者社會團體法人。

第五條企業集團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企業集團母公司註冊資本在5000萬元人民幣以上,且至少擁有5家子公司;

(二)母公司及其子公司註冊資本總額在6543.8億元以上;

(3)集團所有成員均具有法人資格。

當然,鑒於各地規定不同,這個條件有所變化。目前,已知組的最低標準是:

(壹)企業集團母公司實收資本在10萬元人民幣以上,且至少擁有兩家子公司;

(二)母公司及其子公司註冊資本總額在2000萬元人民幣以上;

(3)集團所有成員均具有法人資格。

  • 上一篇:古漢語中寓意好的公司名稱,適合作為公司名稱的典故。
  • 下一篇:關於高二地理的知識點。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