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組後重新上市:如果上市公司主動退市,股東可以及時撥打上市公司客服電話,詢問是否可以重組上市。如果有這種可能,可以繼續持有股票,未來可能升值;
2.新三板上市:上市公司不能在主板上市的,可以在新三板上市。如果股票登陸三板市場,股東可以在三板市場交易;
3.按持股比例清算:上市公司退市後被宣告破產的,證券交易所將對公司股份和股東所持股份進行清算。
1.股票退市的條件是什麽?
1,連續三年暫停上市,持續虧損六個月者退市;
2.因重大違法行為暫停或終止上市;
3.上市公司股票流動性嚴重不足,不適合公開交易的;
4.社會公眾持股比例低於公司股份總數的25%;
5.總股本超過4億元人民幣,但社會公眾持股比例不足。股份公司股份總數為65,438+00%。
二、公司破產後債務如何處理?
在破產清算中,破產財產的清算應當按照壹定的順序和比例公平地分配給債權人。破產財產分配是破產清算的最後階段。債務人被宣告破產後的破產財產類別包括債務人的擔保財產;屬於破產財產的擔保財產,優先清償對擔保財產有擔保權的債權;破產財產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債務。
三。相關法律法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183條
公司因本法第壹百八十條第(壹)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而解散的,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有限責任公司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人民法院應當受理申請,並及時組織清算組進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