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2:股權結構的信息表是什麽?股權結構信息表是公司股東對出資情況的詳細申請,壹般包括出資人姓名、身份證號、出資比例、出資金額、出資形式、出資時間(出資人為公司的,要寫清楚公司名稱和營業執照號)。
問題3:企業登記表中的股權結構如何填寫?即誰出資多少,占多少股份,用什麽出資。
問題4:初創企業如何設置股權結構?現在,他準備和四個朋友壹起創業,做壹個化妝品的電商品牌。在五個商業夥伴中,小啊和兩個朋友是全職工作,另壹個朋友計劃過壹段時間全職加入,另壹個朋友只付這筆錢。壹個經歷過的人:股權結構不要平均化。劉洋(杭州鼎聚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合夥人)壹些初創企業的通病是股權結構平均化。幾個哥們出來創業。我們還是壹樣吧。但是企業發展了壹段時間後,每個人的貢獻可能就不壹樣了。這個時候平均股權會帶來壹些問題。在美國,幾個創始人平分股權,公司也可以。但在中國,恰恰相反,能做的公司更占優勢。比較成功的模式是有大股東,大股東是決策的中心;另外,加上占10分或者8分的少數小股東,他們有話語權,可以和老板唱反調。基於這樣的模型,有不同的意見,有人做決定。王英初(創投董事長創始合夥人)我不建議創始團隊開始持股超過三股。如果五個人都同時拿到股份,平分,後續過程基本都會有問題。我們經歷過很多次股東內鬥,每次發生這種情況,至少會有壹個人離開。剛開始沒有投資進來的時候,我們壹般希望團隊中的大股東能保持不低於60%的股份。想做國內上市,不到50%經不起稀釋。要在中國上市,中國證監會要求大股東至少持有20%的股份。壹個創始團隊從開始到最終上市,要經歷兩三輪融資。可能第壹輪把15%稀釋到20%,第二輪稀釋10%以上,第三輪稀釋10%以上。公司每輪出售10~20%的股份,所有股東同比稀釋。基本上上市的時候,股份就剩不下多少了。股權分配:利益結構要合理。瀏陽初創期的公司壹般都是有限責任公司。出資形式可以是現金、實物、知識產權等。現金以外的出資需要大家評估或者討論,根據價值設定股權比例。換句話說,資金是壹部分,工作能力是壹部分,原來的背景和未來的貢獻也是壹部分。股權比例就是從這三個層面劃分的。股權分配的基本原則是利益結構要合理,貢獻要正相關。該拿大股的拿最大股,不該拿股的不要股。比如銷售型公司,負責銷售的創始人占的股份更多;產品公司,負責研發的創始人占的比較多。基本原則是股權只給不可替代的人,可替代的人壹般不需要股權。如果創始人壹開始不在公司工作,大家會評價他的貢獻,給他壹定的股權。我們的意見是不應該超過5%。這樣的創始人往往是資源型的。比如他們可能掌握壹些流量,或者有壹些客戶關系,這在創業初期特別重要,但是當公司發展到壹定階段,重要性就會降低。如果他拿的股份太多,就會成為障礙。如果妳覺得這樣的人更重要,可以根據他在利益分配中提供的資源來彌補。王英初創始人不全職在公司工作,我堅決不投資這類項目。基本上這個* * *創業成功率很低。建立反沖突機制王英初我們看到股權分散的企業壹般都是建議。壹是做好股份集中,二是建立反沖突機制。現在的做法是,大家會和贊助公司簽訂協議,雙方的權利義務,包括糾紛的解決方式,都會白紙黑字的明確規定。比如某個股東因為某種原因要離職,他的股權就要收回。以什麽價格,以什麽方式?比如壹年內離職,拿回多少股份,壹兩年後拿回多少股份。通常會約定三到五年。這些必須在協議中寫清楚。當我們遇到團隊內鬥的時候,基本上不會發生在公司發展困難的時候,而是在公司情況好轉的時候,比如拿到了投資,業務進展順利,大家都看到了好處。這個時候,有的人會覺得自己做出了更大的貢獻,或者有的人會想要更大的自我-* * *,這往往會產生矛盾。以後創業團隊介紹的新成員也不需要預留股份。瀏陽創業團隊創辦壹> & gt
問題5:股權結構怎麽寫?按姓名、出資額、持股比例填寫。
問題6:有壹張表格需要妳填寫所有權結構。妳應該如何填寫表格?妳應該先下載裏面的文檔,然後在上傳之前把它們填好。
問題7:新公司的股權結構如何設計?但隨著企業的發展,必然有得有失,分配中必然會有各種利益沖突。同時,實踐中存在許多隱名股東、幹股等特殊股份,加劇了公司經營的風險。公司運作時,各種內部矛盾不斷湧現,其中股東維護自身利益的基礎就是持股比例和股東權利。因此,在實踐中,很多中小投資者忽略了持股比例和股東權利的調整,最終在公司內部矛盾中陷入兩難境地。這種情況也把公司推到了風險損失的邊緣。第壹,股權結構不是簡單的持股比例。很多投資者都知道,持股比例是獲得公司經營權的主要因素。如果把股權結構設計理解為簡單的持股比例或投資比例,下面的討論就沒有實際意義了。股權結構設計是以股東持股比例為基礎,通過對股東權利、股東會和董事會的職權、表決程序等壹系列調整。二、股權比例與公司管理層公司決策股權是壹種基於投資的所有權。公司的管理權來源於股權或基於股權的授權。公司的決策來源於股權,也影響著公司經營的方向和規模。有的投資人只投資不參與公司管理,有的投資人同時參與公司管理。只要股東有投資,就有壹定的決策權。區別在於決策參與的程度和影響。因此,股東的意見能否形成影響公司管理和經營的決策意見至關重要,而獲得決策權的首要依據就是股份比例。獲得決策權的股東是法定控股股東。公司法中控股股東的含義是指出資額占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50%以上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資本總額50%以上的股東。雖然出資額或者所持股份比例不足50%,但根據其出資額或者所持股份,對股東大會和股東大會的決議有足夠表決權的股東。這種情況下,就需要在公司成立之初的章程起草上下功夫。通過章程擴大自己的投票權數量,這種設計突破了同股同權的通行做法。要達到這種股權設計的目的,壹般來說,自身的市場優勢、技術優勢或者管理優勢會通過這些優勢來彌補投資資金的不足。在實際操作中,很多技術型、市場型、管理型的投資人都忽略了這壹點,導致他們在公司的後續運營中很難發揮手腳,使他們應有的技術市場和管理優勢在公司運營中沒有得到最大化。這種股權結構設計需要突破公司法的常規要求,在實踐中需要精心設計才能取得有效效果。五、弱化或強化股東權利有兩個方面:自利權和* * *利益權。前者如剩余分配權、剩余財產分配權、新股優先認購權等。,以及後者,如表決權、股東大會召集權、查詢權、派生訴訟提起權等。傳統的股權設計遵循同等出資的同等權利。但是,如果在隱名股東和幹股的情況下,股東的權利沒有被削弱或加強,壹旦明確股東和幹股持有人依據公司法主張其完整的股東權利,不僅會損害實際出資人的利益。同時也把公司推向了危險的境地。在實踐中,這個律師遇到過很多次。例如,壹些幹股東要求解散公司和分配剩余資產,壹些突出的股東要求法院撤銷工商部門作出的公司變更登記,因為公司侵犯了他們的股東權利,壹些突出的股東要求分配公司紅利。-等等。因此,在實踐中,需要用公司章程、股東合同等形式來約束和明確相關股東的權利。只有在公司成立時,相應的股東權利設計才能有效避免日後的糾紛。股東權利的弱化或強化也適合公司吸引優秀的技術、市場和管理人才進入公司。通過賦予壹定的股東權利,已經是壹些外國公司的通行做法。不管什麽原因,其次必須以法律形式明確,可以采用章程或合同;同時,要把握好各種股東權利的準確性...> & gt
問題8:企業的股東結構怎麽寫?股權結構是指股份公司中不同股份占總股本的比例及其相互關系。股權是指股票持有人與其擁有的股份比例相對應的權益,以及承擔壹定責任的權利。基於股東身份可以向公司主張的權利是股權。
股權結構是公司治理結構的基礎,公司治理結構是股權結構的具體運行形式。不同的股權結構決定了不同的企業組織結構,從而決定了不同的公司治理結構,並最終決定了企業的行為和績效。
問題9:股權結構的分類股權:股權又稱股東權,有廣義和狹義之分。
廣義而言,股權是指股東可以向公司主張的各種權利;
從狹義上講,股權僅指股東基於其資格,從公司或經濟中受益,參與公司經營管理而享有的權利。股權作為股權質押的標的,只是狹義上的。
騰訊眾創空間在這個意義上,所謂股權是指股東在公司中參與事務、享有財產利益的可轉讓權利,是根據法律或公司章程的規定和程序,以出資方式取得的。
股權是指投資者對股份制企業的合法所有權,以及投資者對企業擁有的各種權利。包括自利權和* * *利益權。從經濟學的角度來看,股權是產權的壹部分,即財產的所有權,不包括法人的財產權。從會計的角度來看,兩者的本質是壹樣的,都體現了財產的歸屬;但是從量的角度來看可能就不壹樣了。產權是指所有者的權益,股權是指資本或實收資本。壹般來說,按照股份公司的組織形式,投資者通過認購股份的種類和數額,對公司承擔有限和無限的責任,享有壹定的股權,如經營權、監督權、表決權、股利分配權等決策權。主要是通過購買股票和資本的“參與”來掌握股份公司壹定數量的股份,以控制決策權限來操縱其業務。壹些金融壟斷資本家利用壹定的資本購買並持有某壹主要股份公司的股份,以此為“母公司”,然後以“母公司”為核心,再購買並掌握其他股份公司的股份,並擁有壹定的控制權,使之成為“子公司”,再通過持有其他公司壹定數量的股份,使之成為“孫公司”,從而形成層層控制體系。
根據企業股東對企業的影響,企業股東壹般可分為三類:控股股東、有重大影響的股東和無重大影響的股東。
控股股東將有權決定企業的財務和經營政策;
主要有影響力的股東有能力參與企業財務和經營政策的決策,但他們並不決定這些政策;
非重要股東對控股企業的財務和經營政策幾乎沒有影響。
《公司法》第72條規定: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份。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同意其股份轉讓。其他股東自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30日內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轉讓的股權;不買的,視為同意轉讓。在同等條件下,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問題10:新成立公司的股權結構應該是怎樣的?但隨著企業的發展,必然會有得有失,分配中必然會有各種利益沖突。同時,實踐中存在許多隱名股東、幹股等特殊股份,加劇了公司經營的風險。公司運作時,各種內部矛盾不斷湧現,其中股東維護自身利益的基礎就是持股比例和股東權利。因此,在實踐中,很多中小投資者忽略了持股比例和股東權利的調整,最終在公司內部矛盾中陷入兩難境地。這種情況也把公司推到了風險損失的邊緣。第壹,股權結構不是簡單的持股比例。很多投資者都知道,持股比例是獲得公司經營權的主要因素。如果把股權結構設計理解為簡單的持股比例或投資比例,下面的討論就沒有實際意義了。股權結構設計是以股東持股比例為基礎,通過對股東權利、股東會和董事會的職權、表決程序等壹系列調整。二、股權比例與公司管理公司決策股權是壹種基於投資的所有權。公司管理權來源於股權或基於股權的授權。公司決策來源於股權,同時影響公司經營的方向和規模。有的投資人只投資不參與公司管理,有的投資人同時參與公司管理。只要股東有投資,就有壹定的決策權。區別在於決策參與和影響的程度。因此,股東的意見能否形成影響公司管理和經營的決策意見非常重要,而獲得決策權的首要依據就是股權比例。獲得決策權的股東是法定控股股東。公司法中控股股東的含義是指出資額占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50%以上或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50%以上的股東。雖然出資額或者所持股份比例不足50%,但根據其出資額或者所持股份,對股東大會和股東大會的決議有足夠表決權的股東。第三,獲取控股股東的簡單方式是1,直接實際出資50%以上。2.直接實際出資未達到50%,但股權比例最大,然後通過吸收關聯公司股東、密友、近親在公司內以聯盟形式形成控股局面。以上兩種方式,都是基於相同股份和投票權的簡單設計。四是表決權變更的控股股東之間不存在強關聯關系,實際出資未達到50%以上。股東之間不可能形成聯盟。在這種情況下,如何才能控股公司?這種情況下,就需要在公司成立之初的章程起草上下功夫。通過章程擴大自己的投票權數量,這種設計突破了同股同權的通行做法。要達到這種股權設計的目的,壹般來說,自身的市場優勢、技術優勢或者管理優勢會通過這些優勢來彌補投資資金的不足。在實際操作中,很多技術型、市場型、管理型的投資人都忽略了這壹點,導致他們在公司的後續運營中很難發揮手腳,使他們應有的技術市場和管理優勢在公司運營中沒有得到最大化。這種股權結構設計需要突破公司法的常規要求,在實踐中需要精心設計才能取得有效效果。五、弱化或強化股東權利有兩個方面:自利權和* * *利益權。前者如剩余分配權、剩余財產分配權、新股優先認購權等。,以及後者,如表決權、股東大會召集權、查詢權、派生訴訟提起權等。傳統的股權設計遵循同等出資的同等權利。但是,如果在隱名股東和幹股的情況下,股東的權利沒有被削弱或加強,壹旦明確股東和幹股持有人依據公司法主張其完整的股東權利,不僅會損害實際出資人的利益。同時也把公司推向了危險的境地。在實踐中,這個律師遇到過很多次。例如,壹些幹股東要求解散公司和分配剩余資產,壹些顯股東因公司侵犯其股東權利而請求法院撤銷工商部門作出的公司變更登記,壹些顯股東要求分配公司紅利,因此在實踐中需要使用公司章程、股東合同等形式......> & g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