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持股超過1年,不收紅利稅;
2.持股期限在1個月至1年的,征收20%的股息稅,但暫減部分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3.持有時間不超過壹個月的,征收20%的紅利稅。
股票股息稅的計算方法:
1.股票紅利稅是指股票市場派發股息時需要繳納的稅。股票分紅包括現金分紅、送股和增資,其中除增資外兩者均收取10%。
2.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分紅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持股1個月至1年的,稅負為10%,持股不足1個月的,稅負為20%。因此,個人投資者持股時間越長,股息個人所得稅稅負越低;
3.持有時間的計算:從買入到賣出的時間為除息日之前1年,除息日賣出時免稅。如果除息日之前買入時間不足壹年但不賣出,可以獲得壹年的足夠時間,這部分也是免稅的。
綜上所述,股息稅是指對上市公司股息的征稅。對壹年以上的長期投資者,股息紅利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對壹個月內短期買賣的投資者征收雙倍股息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
下列個人收入應繳納個人所得稅:
(壹)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營業收入;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9)偶然收入。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壹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簡稱綜合所得),應當按照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壹項至第四項所得,應當按月或者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應當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