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號:2065 438+09□□□□00□日期:2065438+2009 □□□□月□□
部門職位名稱
所犯錯誤:□擅自曠工□不按規定著裝□代打考勤卡□個人工作區域衛生標準不達標、物品擺放不符合規定□不佩戴統壹胸卡?□工作時間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上班打瞌睡□故意不服從上級;
或拒絕接受正當命令□故意以不當方式不上班□屢次逃避工作□工作時間玩遊戲□違反其他計算機及網絡使用規定□串帖或聚眾聊天□私用公用電話□無故留在接待區尋歡作樂聊天□未經批準邀請非公司人員在非工作時間進入公司□行為不當:□其他不良行為:打架鬥毆□;
擴展材料:
處罰通知屬於通知範疇中的事務性通知。上壹級有關部門會以處罰通知書的形式告知相關人員,其在實施違反有關規定的行為後,應對其違反有關規定的行為承擔相應的責任。其內容主要包括相關人員違規行為及應承擔的相應處罰後果。
1,勞動法對職工罰款數額的規定是,勞動者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可以向其要求賠償,但每月扣除工資不得超過20%。
2.《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用人單位因勞動者本人原因遭受經濟損失的,經濟損失賠償金可以從勞動者本人工資中扣除。
3.每月扣除額不得超過員工月工資的20%。扣除的富余工資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參考材料
百度-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勞動保障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