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條為完善上市公司內幕信息管理制度,做好內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範和打擊內幕交易等證券違法行為,根據《證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內幕信息知情人,是指《證券法》第七十四條規定的相關人員。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內幕信息,是指依照《證券法》第七十五條的規定尚未公開的,涉及上市公司經營、財務或者對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有重大影響的信息。
第四條內幕信息知情人在內幕信息披露前負有保密義務。
第五條上市公司應當按照本規定建立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管理制度,在內幕信息依法公開披露前,制定內幕信息保密管理和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管理規定。
第六條內幕信息依法公開披露前,上市公司應當填寫《上市公司內幕信息知情人檔案》(必備項目見附件),及時記錄咨詢、策劃、論證咨詢、合同訂立、報告、傳遞、匯編、決議、披露等階段的內幕信息知情人名單,以及知悉內幕信息的時間、地點、依據、方式、內容等信息。
第七條上市公司董事會應當保證內幕信息檔案的真實、準確和完整,董事長為主要責任人。董事會秘書負責上市公司內部人員的登記。
上市公司監事會應當對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第八條上市公司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研究發起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事件以及其他對上市公司股票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事件時,應當填寫本單位內部人檔案。
證券公司、證券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接受委托從事證券服務業務,委托事項對上市公司股票價格有重大影響的,應當填寫本機構內部人員檔案。
涉及上市公司並對其股價產生重大影響的收購人、重大資產重組交易的交易對手及其他保薦人,應當填寫本單位內部人檔案。
上述單位應當根據事態發展,分階段向相關上市公司送達內幕信息知情人檔案,但完整的內幕信息知情人檔案送達時間不得晚於內幕信息公開披露時間。內幕信息檔案應當按照本規定第六條的要求填寫。
上市公司應當做好所知悉的內幕信息流通中的知情人登記工作,並做好第壹至第三款所涉及的知情人檔案匯總工作。
第九條接觸上市公司內幕信息的行政部門人員應當按照有關行政部門的要求做好登記工作。
上市公司在披露前需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要求定期向相關管理部門報送信息的,可以視為同壹內幕信息事項,以同壹形式登記管理部門名稱,連續登記報送信息的時間。除上述情形外,內幕信息流向涉及行政部門的,上市公司應當在內幕信息知情人檔案中逐筆登記行政部門名稱、接觸內幕信息的原因以及獲悉內幕信息的時間。
第十條上市公司進行收購、重大資產重組、發行證券、合並、分立、股份回購等重大事項時,除按照本規定第六條的規定填寫上市公司內幕信息檔案外,還應當制作重大事項進展情況備忘錄,包括但不限於規劃決策各關鍵點的時間、參與規劃決策的人員名單、規劃決策方式等。上市公司應當督促備忘錄涉及的相關人員在備忘錄上簽字確認。
第十壹條上市公司內幕信息登記管理制度應當包括上市公司能夠施加重大影響的公司下屬部門、分支機構、控股子公司和參股公司的內幕信息管理內容,明確上述主體的內部報告義務、報告程序和信息披露責任。
在上市公司內幕信息登記管理制度中,應當明確內幕信息的保密義務、違反保密規定的責任,並通過簽訂保密協議、禁止內幕交易等必要手段告知相關人員上述事項。
第十二條上市公司應當按照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對內部人買賣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的情況進行自查。發現內幕人員從事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或者建議他人利用內幕信息進行交易的,上市公司應當根據其內幕人員登記管理制度對相關人員進行核實和調查,並在2個工作日內將相關情況和處理結果報送公司註冊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
第十三條上市公司應當及時補充和完善內幕信息檔案信息。內幕信息檔案自記錄之日起至少保存10年(包括補充和完善)。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證券交易所可以查詢內幕人員檔案。
上市公司發生本規定第十條所列重大事件的,應當在內幕信息依法公開披露後,及時向證券交易所報送內幕信息知情人檔案和重大事件備忘錄。證券交易所可以酌情要求上市公司披露重大事項進展備忘錄中的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可以根據《上市公司現場檢查辦法》,對上市公司內幕信息登記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以及上市公司內幕信息檔案的保存情況進行現場檢查。
第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中國證監會可以對上市公司及相關單位采取責令改正、監管談話、出具警示函等監督管理措施。情節嚴重的,可以認定相關人員為不適當人選,或者禁止相關人員進入市場:
(壹)未按照本規定要求建立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管理制度的;
(二)未按照本規定要求報送內幕信息知情人檔案和重大事件進展備忘錄的;
(三)知情人檔案和重大事件備忘錄存在虛假記載、重大遺漏和重大錯誤;
(四)拒絕配合上市公司進行內幕信息登記的。
涉及國有控股上市公司或者其控股股東的,中國證監會依照前款規定采取監督管理措施,並通知相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
發現內幕人員泄露內幕信息、進行內幕交易或者建議他人利用內幕信息進行交易的,中國證監會將對相關單位和個人立案調查,涉嫌犯罪的,將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六條本規定自2011 11 25日起施行。
附件:上市公司內幕信息文件格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