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實踐中,我們經常會遇到立案的情況,但公安機關確實以各種理由回避立案。基於這壹問題,公安部於201565438年10月6日發布了《公安部關於改革完善接報案制度的意見》,要求健全接報案登記制度。凡屬公安機關管轄的舉報,都要受理。除涉及國家秘密的案件外,所有案件都必須網上登記。群眾前來報案的,應當當場登記,當場受理材料,當場出具回執。
針對收到案件後不及時受理、需要核實線索才能確定是否受理的慢作為,《意見》明確規定了案件審查時限。公安機關和報案部門對違法犯罪事實清楚的案件,應當立即辦理,不得拖延。
面對經濟調查的八大問題
管群的案子進展如何?
2.管群案已經立案壹年多了。這麽久沒有結果是什麽困難?
3.中國是壹個法治社會。法律是否得到遵守,違反法律的人是否受到起訴。
4.經過壹年多的調查,管群有沒有違法犯罪行為?如果是,現在不逮捕劉廣東及相關人員的法律依據是什麽?
5.如果是讓劉廣東配合外面的調查,化解風險,這壹年多的合作結果是什麽?已經支付了2%的現金,所謂的債轉股,就是換壹種方式來收割出借人。
6.是否真的劉廣東名下沒有可執行財產,而且涉案人員大多已經離婚,很明顯財產已經轉移,不會影響追贓。
7:已經壹年多了,我們不願意壹輩子血汗錢打水漂。現在貸款人已經沒有耐心等了。官方能否給出壹個結案追臟的時間表?8.目前,最重要的是何時逮捕劉廣東和相關犯罪分子,並給出壹個時間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