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稱,為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2月31日,個人最高貸款額度由40萬元提高至50萬元,夫妻雙方最高貸款額度由50萬元提高至60萬元。
《通知》明確,房屋買賣合同網簽日期為新政策實施時間。已審核未發放的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按原額度執行。2023年6月5438+10月1起,恢復住房公積金個人最高貸款額度為40萬元、夫妻最高貸款額度為50萬元的政策。
此外,清遠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近日發布《關於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通知提到,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企業,可按規定申請將住房公積金從2022年6月緩繳至2022年2月,到期後補足。經批準緩繳的企業,在緩繳期間,繳存職工將正常提取並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受緩繳影響。
對於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繳存人,在2022年65438+2月31日之前不能正常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不屬於逾期,不予處罰,不作為逾期記錄提交征信部門。
根據新政,2022年6月至2022年6月,65438+2月,提高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限額。租住地點為高新區、清城區、清新區的,提取限額由1800元/月提高到2300元/月;租住地為英德市、連州、連南、連山、佛岡、陽山,提取限額由1,000元/月提高到1,30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