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白雲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經中國民用航空局1998號、民航政法函[2000]478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826號文批準,於2000年9月19日在廣東成立。廣州白雲國際機場集團公司(以下簡稱機場集團)為主發起人,由中國國際航空公司、中國民航機場建設公司、廣州白雲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廣州交通投資公司共同發起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進入股份公司的資產包括機場集團評估並經財政部165號文件確認的經營性凈資產86,397.82萬元,以及中國國際航空公司、中國民航機場建設總公司、廣州白雲國際機場有限公司、廣州交通投資有限公司投入的現金3,600萬元,上述凈資產經財政部財企[2000 按66.67%的比例,其中機場集團持股576,000,000股,占比96%,中國國際航空公司、中國民航機場建設總公司、廣州白雲國際機場有限公司、廣州交通投資有限公司分別持股600,000股,占比65,438+0%。 2003年4月,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簡媜證字[2003]31號文批準,公司向社會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40萬股,總股本增至10萬股。2004年2月25日,控股股東廣州白雲國際機場集團公司獲準變更為廣東省機場管理集團公司,公司實際控制人由中國民用航空總局變更為廣東省人民政府。廣州新白雲機場於2004年8月5日成功移交並正式通航,公司主營業務由舊白雲機場遷至廣州新白雲機場。2007年6月5438+2月,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簡媜發字[2007]455號文件批準,公司發行人民幣普通股150,000,000股,總股本增至1150,000,000股。公司於2003年4月28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碼600004)。
運營和規劃:
客運跨港服務;與空運有關的地面服務、運輸和倉儲服務;航空設施使用服務;提供航空經營場所;飛機維修(憑合格證經營);航空代理和航空保險銷售代理業務;航空運輸技術合作中介服務;行李包裝服務;航空緊急救援服務;航空信息咨詢服務;與航空運輸業務相關的延伸服務;普通貨物運輸;代理報關。以下區域由分公司經營:汽車及機電設備維修、汽車摩托車安全技術檢驗(憑交警部門委托證明經營);客運汽車、班車、出租車及客運站經營;餐飲和住宿服務;食品加工;廣告業務;國內業務(專管有證商品),賣車;供電、供水系統運行管理,供電、供水設備設施維護;水電計量管理;機場助航設備的技術咨詢、檢查和改造;機場專用設備設施的安裝、維護及相關服務;建築設施的裝飾和維修及道路維護;景觀設計和施工;養花育苗;銷售園林機械設備;農副產品收購(煙草除外);過境貨物運輸;停車場管理,汽車租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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