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非夫妻或非親屬的職工,只要在房屋買賣合同中都是購房人,就可以壹起申請公積金貸款。
2.問:如何查詢公積金貸款承辦網點的聯系方式?
答:通過中心官網(
通過廣州市房屋產權擔保有限公司辦理業務的,可通過“廣州市房屋產權擔保有限公司”微信官方賬號進行預約。
3.問:外地轉入本市繳存公積金的職工,申請貸款時是否合並外地繳存記錄?
答:異地公積金賬戶余額已轉入本市公積金賬戶的,異地繳存記錄可以合並計算。
4.問:住房公積金貸款已使用兩次的,不予貸款。次數是本市定的還是全國定的?
答:住房公積金貸款數量是全國統壹確定的。
5.問:通過移動端申請公積金貸款,什麽樣的情況需要他人登錄授權?
答:與他人共同申請公積金貸款的,需要共同借款人登錄移動端授權主借款人進入貸款申請。如果借款人收入低於公積金貸款月繳存額的2倍,需要將配偶或共同購房人的收入合並計算(配偶或共同購房人需在我市繳存公積金),還需提供登錄授權。
6.問:通過移動端申請公積金貸款,貸款資格審核通過後在貸款受理網點簽訂貸款合同時,需要誰在場?
答:貸款資格審核通過後,買賣雙方及其配偶應攜帶網貸申請材料原件到網貸受理網點,受理網點當場核實材料,簽訂貸款合同。
7.問:如何查詢公積金貸款審批進度等信息?
答:借款人可憑個人公積金賬戶密碼查詢貸款受理網點或登錄公積金中心網站。
8.問:廣州繳存公積金,異地購房申請公積金貸款時,需要打印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和使用證明。有哪些方法可以打印出來?
答:職工申請辦理國外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和使用證明有以下幾種方式:
(1)通過中央網站(
(2)憑本人身份證或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到我中心直屬網點申請開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和使用證明,他人代為提供以下資料:
(1)配偶代理的,需提供個人委托書、雙方身份證原件和結婚證原件;
(2)單位經辦人代理的,需提供職工身份證復印件(復印件加蓋公章)、公積金系統註冊經辦人身份證原件、職工手寫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需簽名按指紋);
(3)其他人代為辦理的,需出具公證書原件及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
9.問:外借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和使用證明有效期多長?
a:從簽發之日起兩個月內有效。
10.問:有國外貸款的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和使用證明回執可以通過哪些方式退回?
答:已為異地貸款職工出具《住房公積金繳存和使用證明》的職工,應通過以下任壹方式提交《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和使用證明》(以下簡稱《證明》),並註意對證明的審核,否則可能影響職工下壹次為異地貸款職工出具《住房公積金繳存和使用證明》及其公積金貸款申請:
(1)員工可通過微信微信官方賬號“貸款業務-貸款證明-異地貸款證明回執錄入”功能,如實填寫異地貸款信息並拍照上傳回執;
(2)員工也可以到公積金中心直屬網點或公積金貸款承辦網點提交回執。各網點領取後,通過中心業務系統錄入相關信息,錄入完成後將回單返還給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