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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王老吉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紅綠之爭。

王老吉的“紅綠之爭”終於到了攤牌的時刻。

最近,加多寶和GPHL之間的“紅綠之爭”又鬧得沸沸揚揚。王老吉直系傳人、港同興藥業董事長、王老吉合資公司新任董事長王健儀公開對媒體表示,支持王老吉所屬的加多寶集團,希望在任期內將國內外的王老吉商標整合到王老吉藥業有限公司。對此,GPHL堅稱已於去年底向王老吉商標使用方加多寶發出正式終止授權的律師函。如果有必要續約,就要再談合作。紅罐王老吉何去何從令人關註。王老吉“紅綠論戰”的背後

GPHL和加多寶之間的“紅綠之爭”背後的利益仍在起作用。目前雙方正處於博弈的關鍵時刻。“GPHL並不是真的想拿回王老吉的商標,而是試圖通過‘提出解約’的方式達到兩個目的:壹是提高租賃價格繼續合作,二是擴大雙方合作內容,不排除租賃其他涼茶品牌擴大涼茶產業。”市場人士認為,“即使真的恢復了,廣藥也可以借助王老吉藥業的平臺,進壹步做大涼茶產業,最終實現大健康產業的目標。”王建壹表示,2004年同興藥業與廣藥(265,438+0.40,0.20,0.94%)合資成立王老吉藥業時,雙方約定將王老吉在國內外的商標轉讓給王老吉的合資公司,但GPHL“壹直未能實施”王健儀希望在任期內,“盡快將王老吉在國內外的商標轉讓給合資企業,為王老吉涼茶成為國際飲料品牌鋪平道路”。

對此,廣藥方面表示,“同興藥業在合資時提過這個要求,但我們沒有同意。”上述知情人士表示,按照慣例,成立合資公司時會先剝離無形資產,無形資產不會放入合資公司,因為這涉及到合作終止後無形資產如何分割的問題。“廣藥1997上市後,所有控股公司的商標所有權都將歸廣藥集團,不可能在2004年將王老吉商標單獨放入合資公司進行合資。”董事會的討論還沒有公布

王老吉藥業董事會開幕前夕,王老吉直系傳人出現,指責廣藥不履行商標轉讓。但據業內人士透露,廣藥對王老吉品牌的未來發展已經有了很大的規劃,放手的可能性很小。

近日,多家媒體以王老吉藥業董事長、直系傳人王健儀的名義刊登軟廣告,公開指責GPHL未能履行將王老吉商標轉讓給王老吉藥業的承諾,但奇怪的是,刊登時間竟然在王老吉藥業董事會開幕前夕,這讓壹度降溫的王老吉之爭再次成為媒體關註的焦點。但據消息人士透露,王健儀此舉另有目的,即通過媒體施壓,實現背後利益集團加多寶對王老吉商標的控制。不過目前雙方都不會透露任何關於前天董事會做出什麽決議的信息。

但從其他渠道得知,王老吉董事會有9名成員,其中廣藥3名,同興藥業3名,還有包括著名經濟學教授毛雲石在內的3名獨立董事。顯然,獨立董事在王老吉藥業的投票中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王健儀選擇在此時通過軟文廣告向廣藥施壓。其實還有壹個重要原因。3月,廣藥將白雲山、黃二白茶交由王老吉藥業經銷,讓加多寶感到緊張。壹位熟悉王老吉的人士透露,加多寶也想做瓶裝王老吉,但目前還沒有成品。壹旦王老吉藥業開始經銷白雲山和黃二白茶,就意味著王老吉藥業很快切入瓶裝市場。這件事讓加多寶覺得他們對王老吉藥業的控制權逐漸喪失,這也是前天董事會的議題之壹。廣藥新的授權行為,無疑讓廣藥與加多寶的商標競爭再起波瀾。加多寶方面對記者表示,梁光實業推出的王老吉新品雖然不是涼茶,但在外觀上與紅罐王老吉非常相似,涉嫌侵權。

“加多寶集團壹直堅決維護整個王老吉品牌的聲譽和消費者的權益。我們壹直致力於將中國涼茶的整個百年品牌推向世界,所以我們會堅決抵制任何侵犯王老吉權益的行為。”加多寶昨日發給記者的郵件中如是表述。11 2065 438 5月9日晚間,廣藥股份發布公告稱,根據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2012年5月9日的裁決,GPHL與加多寶母公司鴻道(集團)有限公司簽訂的《王老吉商標許可補充協議》及《關於王老吉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標的補充協議》。裁決是終局的,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2012 5月12日,廣州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藥集團”)發布公告稱,根據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的仲裁裁決,廣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收回鴻道(集團)有限公司紅色罐裝和紅色瓶裝王老吉涼茶的生產經營權。至此,引起食品行業乃至社會廣泛關註的廣藥與加多寶母公司鴻道集團關於王老吉商標的糾紛終於塵埃落定。

加多寶的悄然換裝似乎是壹個前兆。

據負責GPHL案的仲裁代理人介紹,鴻道集團與GPHL前高級管理人員李益民通過“非正常手段”簽訂的兩份商標使用許可補充協議,直接導致國有資產流失。他說,正是因為鴻道集團違反了《合同法》第五十二條,鴻道集團才敗訴。

廣藥目前保留追索權。

2012 5月12日,廣藥集團案件代理人在接受信息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將保留追究鴻道集團違規銷售的權利,或將啟動追索程序。”公開資料顯示,2010和2011兩年間,紅罐王老吉銷售額達到16億元至18億元。

據代理人介紹,廣藥近兩年有三種途徑追究商標侵權。壹是根據王老吉在紅罐裏賺的利潤計算賠償;第二,根據企業會計準則,按照紅罐王老吉的銷售額計算賠償;第三,根據行業慣例。

按照國際慣例,商標使用費應為銷售額的5%。“即使是GPHL旗下的合資公司王老吉藥業,每年也要按銷售額的2.1%支付商標使用費。如果加多寶也按照2.1%的比例給廣藥,則按照其銷售額1600億元支付3.3億元。”

據介紹,2000年至2011年,鴻道集團向GPHL支付的商標使用費僅從450萬元增加到506萬元。即使到2020年,商標使用費年租金也只有537萬元。

不排除再次與弘道合作。

對於廣藥收回王老吉商標權後如何經營,廣藥壹位不願透露姓名的高層表示,不排除自己經營的可能,但也會考慮再次與相關企業合作。當記者問及是否會繼續與鴻道合作時,該高管表示,還是要看雙方是否有相同的願景,能否為“王老吉”品牌做出貢獻。在沒有任何征兆的情況下,加多寶集團於5月27日突然在其官網發布重要聲明,稱鴻道(集團)有限公司不服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於2012年5月9日作出的裁決,於12年5月7日向北京市第壹中級法院提出撤銷上述裁決的申請,理由是該裁決違反相關規定。目前,法院已立案。

在加多寶向法院遞交訴狀的前壹天,也就是5月16日,加多寶在北京召開媒體通氣會,表達了對“王老吉”商標案敗訴的“失望”和“遺憾”。在回答“是否會上訴”時,加多寶表示“正在積極研究相關法律,是否會選擇上訴尚無定論”。

此前,加多寶集團開始逐步推進“去王老吉”的運作,口號由“怕喝上火的王老吉”改為“正宗涼茶,加多寶出品”;原來的紅罐包裝還大字號加了“加多寶”字樣;他壹再強調自己有涼茶創始人王澤邦的秘方,換裝後味道不變,明顯給人壹種王老吉商標之爭已經結束的感覺。

根據仲裁法規定,壹方當事人申請撤銷裁決的,人民法院應當中止對方當事人申請執行裁決;因此,GPHL不得申請執行該裁決。這顯然讓裁決後高調表態要在“王老吉”行業做大做強的廣藥集團措手不及。

5月9日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的裁決出來後,GPHL第壹時間向加多寶發出公函,要求協商解決相關侵權問題。加多寶集團董事長辦公室主任馮誌民在此前的媒體通氣會上也表示,廣藥集團可能會提出上億元的賠償,“我們相信各方會積極尋求妥善的解決方案,以和平過渡這樣的局面”,並相信“廣藥不會索賠”。

雙方似乎都想和平結束;沒想到,“內鬥”在幕後升級了。5月25日,GPHL發表了壹份嚴正聲明,再次打破了平靜的局面。聲明稱,“目前市場上銷售的未經GPHL授權的各種紅罐王老吉和紅瓶王老吉涼茶產品均為侵權商品。任何企業或個人銷售上述產品將構成商標侵權,GPHL保留追究相關侵權人法律責任的權利。”他還強調,未經GPHL授權,任何企業無權發布任何有關“王老吉”、“紅罐王老吉”、“紅瓶王老吉”的產品經營信息和商業廣告,也沒有資格傳播“紅罐王老吉改名”等虛假信息。廣藥集團矛頭所向,不言而喻。據了解,目前市場上仍有壹些紅罐紅瓶的王老吉涼茶。

5月28日,加多寶將在北京舉行涼茶全國上市儀式,據說“肯定會震驚”;GPHL還將就加多寶的投訴召開媒體吹風會。GPHL和加多寶的關系要從2000年說起。

2000年簽訂主商標合同(時限2010);

2002年6月5438+065438+10月簽訂第壹份補充協議(期限延長至2013)。在此之前,GPHL前老板李益民接受了鴻道集團董事長陳鴻道的200萬港元。

2003年6月,簽訂第二份補充協議(期限延長至2020年),李益民接受陳鴻道654.38+0萬港元,隨後李益民被免職;

2010 11 10月,廣藥在北京宣布王老吉品牌價值過千億,隨後加多寶發表聲明澄清與廣藥沒有隸屬關系,使矛盾公開化;

2011 4月,廣藥提交“王老吉商標”仲裁申請;

201165438+2月“王老吉商標”案進入仲裁程序;

5月12,11日,GPHL收到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日期為2012年5月9日的裁決書,GPHL勝訴。廣藥租賃王老吉罐裝商標使用權,看似是壹筆“雙贏”的交易——既幫了與加多寶火了壹把的王老吉,又創造了利樂綠色王老吉的市場。但紅罐的80億和綠盒的7億之間巨大的數字反差,讓廣藥。

我付出了那麽多心血,卻被廣藥輕易搭便車。但加多寶只是視而不見,“忍”字在先。畢竟王老吉真正的主人是廣藥。對於加多寶來說,和廣藥搞好關系才是重點,因為這關系到加多寶對王老吉品牌租約的續約問題。

雙方似乎都不願意提及當年簽訂的租賃合同金額以及最後壹次續簽的情況。何淑華和何青均表示對此事“不清楚”,而加多寶(廣東)有限公司市場部也沒有回復記者的采訪要求。據悉,2001年,香港鴻道集團為了與廣藥集團續簽商標使用合同,分三次送給廣藥集團原副董事長、總經理李益民港幣300萬元(2005年因受賄罪被廣州中院判處無期徒刑)。

雖然何叔華肯定地回答加多寶對王老吉品牌經營權的租賃要到2020年才到期,但國家商標局的公告顯示,與李益民案中的時間壹致,廣藥對香港加多寶集團的王老吉品牌租賃的續約時間為2003年至2013年。

北京百世達夫時代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總經理王浩告訴記者,雙方達成的合作意向可能到2020年,但壹個商標的許可有效期為10年,因此每10年需要續展壹次。但這並不意味著加多寶壹定可以用2

2020年,因為到2013,如果壹方反悔,合同能否受到法律保護,要看合同約定。

李益民受賄案的“後遺癥”將持續到2013。至於廣藥,是繼續向加多寶“借光”,還是甘願在暴利中分壹杯羹,還是“過河拆橋”,搶走加多寶投入巨資的這片土地?壹切都是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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