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門檻高標準監管
2008年,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要求P2P公司將其投標註冊為證券,接受證券法1933的監管。換句話說,P2P機構用投資者的資金借給借款人,就被視為證券買賣。在北美,任何證券銷售都需要經紀人執照和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註冊。向證券交易委員會註冊是壹個相對復雜的過程。需要大量證明文件和相關費用。在各項要求中,最關鍵的壹點是P2P機構必須在定期報告中披露發行情況,以便投資者及時了解P2P機構的經營情況。
面向市場的信用信息系統
另壹個重要原因是征信系統。經過壹百多年的發展,美國征信業已經形成了成熟完整的運作模式、法律體系和監管機制,構建了世界上最發達的征信業。
此外,美國采用FICO評分系統,為個人信用建立統壹的量化標準。FICO評分系統是Fair Isaac發明的。目前美國三大征信機構使用FICO評分系統對個人信用質量和風險進行量化。美國的點對點投資者會根據FICO信用評分來選擇自己的投資對象。FICO分數越高,風險越低,收益越低,平臺不保證投資活動。錢的去向很透明,項目真實可靠,可以用統壹的信用評分來衡量。
投資市場環境不同
除了這些重要原因,還有壹個不同的市場環境。在美國高度監管和完善的征信體系下,如果遇到金融危機等特殊情況,嚴重逾期壞賬就會倒閉。但不會出現像中國那樣的大規模雷暴。
因為他們的用戶群並沒有那麽廣泛。Fico FICO)2016發布的壹份研究報告顯示,不到1%的美國人使用P2P貸款產品。美國有7000多家私人銀行,可以滿足各種借貸需求。另外,美國投資者可以選擇的投資渠道也很多,收益也還不錯。沒必要追高風險高收益的P2P理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