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註冊公司 - 國企如何參與BOT項目?

國企如何參與BOT項目?

關於國有企業如何參與bot項目,這裏簡單介紹壹下仲達咨詢,供大家參考。

BOT模式的理論基礎是:開發基礎設施項目是政府的義務,但政府沒有財力去做;即使政府有財力,但政府對項目的直接投資和管理往往效率低下;雖然項目可以委托給私人投資者進行建設和運營,但項目具有公益性質,最終財產所有權應歸政府代表公眾所有;政府負責協調項目和公眾利益之間的關系。無論項目多麽私有化,公共服務的價格必須由政府決定。可見,BOT項目既鼓勵私人投資,又保留了政府的最終控制權,可以更好地平衡投資者、政府和公眾之間的利益,非常適合關系國計民生的基礎設施建設項目。

由於BOT項目源於政府財力不足,所以壹個BOT項目的核心是解決資金來源問題,即按照BOT模式對項目進行投融資。首先要明白計劃投資、政府投資、BOT項目投資的根本區別。前者依靠政府計劃資金和財政撥款,後者基本需要向市場要資金,即投資者自有股權資金加上投資者向銀行融資貸款。其次,要了解BOT項目融資與普通貸款融資的區別。國際通行做法是對BOT項目采用有限追索權項目融資方式。所謂有限追索權項目融資,就是以項目的資產和權益作為抵押或質押,獲得銀行貸款的壹種融資和法律結構。這種結構非常適合投資大、回收期長、收益低但非常穩定的基建項目。項目公司可在其股東投入股本後,將項目資產和公司權益抵押、質押給銀行,從銀行獲得貸款。原國家計委試點的外商投資基礎設施BOT項目,以及近年來頗具影響力的外商投資BOT項目,都采用了有限追索權項目的融資結構,得到了國際金融市場的認可,並取得了成功。目前國內銀行也開始學習和引進有限追索權項目的融資方式。

采用有限追索權項目融資方式符合BOT項目的固有特點。對於投資大、利潤低但穩定、回收期長的基礎設施項目,沒有人會完全以股權投資的方式來運作,因為從商業利潤和資金成本的角度來看並不劃算,違背了商業慣例和市場規律。如果所有投資者都被迫投入權益資本,壹種可能是只有少數資金雄厚的大牌才有資格,將大量潛在投資者拒之門外,減少競爭;另壹種可能是投資者偷偷東借西借,變相作為股權資本,會給項目帶來很大的潛在風險,進而給政府和公眾帶來風險。

如果不采用項目融資,投資者不得不求助於股東貸款,這也會對項目造成潛在風險。壹方面,無論投資者多麽強大,都可能存在經營不善、資金短缺、資金鏈斷裂、銀行下調信貸額度和抽回貸款的風險。壹旦母公司出現問題,資金鏈斷裂,作為子公司的項目公司就會立刻陷入危機。第二,任何投資者的資金實力都不是無限的。它以股東貸款的方式做了幾個項目之後,可能就無法從銀行貸到款了,因為它的授信額度或者資產抵押可能已經用完了。在這種情況下,或者它將不再參與這類項目,抓住現有項目不放,不再擴張,這是違背市場生存和競爭規律的;或者為了獲取項目的非法貸款,如雙倍或超額抵押質押騙取貸款,從而危及母公司財務狀況,為危及項目公司埋下伏筆;或者被迫急於轉讓項目公司股權,抽身去做更多的商業項目,影響項目經營管理的穩定性和連續性。因此,可以說BOT項目的核心是可行的財務和融資結構,最大的風險是融資風險。

建築企業如何分析BOT項目的適宜性?

哪些BOT項目適合建築企業參與?建築企業首先需要了解壹個BOT項目的投融資結構,以便對其風險做出恰當的分析和判斷,把握商機。

BOT項目如果使用世界銀行或外國政府貸款,也會有我國政府的財政配套資金或其他財政擔保,且資金相對落實,招投標規則公開透明嚴格。這類項目更適合施工企業通過常規的工程招投標和承包方式參與,風險較低。但由於屬於常規招標,風險低,競爭激烈。

如果壹個BOT項目主要由社會投資者投資,政府基本不給或者只給少量的配套資金,那麽它就有融資風險。施工企業要明白,投資者的權益資本不足以完成項目建設,只有銀行融資貸款才能支撐項目建設所需的巨額投資資金。因此,建築企業需要仔細分析此類項目融資的可能性、方式和來源。比如投資人采用符合國際慣例的有限追索權項目融資,由信用可靠度高的銀行貸款,這類項目資金的保障程度會更高,融資的風險會更低。另壹方面,如果投資者采用股東貸款或抵押的方式進行融資,或者需要發行公司債融資,這類項目的資金保障程度較低,不排除出現資金鏈斷裂、後續資金不足的風險。建築企業可以積極參與前者的BOT項目,但需要對後者持謹慎態度。這是因為股東貸款獲得的資金難以合法鎖定在項目中,投資者可能挪用,導致建設資金不足;在股東貸款或抵押的情況下,銀行對項目本身的融資程度審查不嚴格,可能會出現入不敷出的虧損項目。此時,投資者會通過拖欠工程款的方式將債務轉嫁給施工企業。

更有甚者,如果投資者自身融資有困難,可能會以承諾承攬工程為條件,強迫施工企業帶資建設,從而將融資的責任和風險轉移給施工企業。這種項目已經偏離了BOT項目的基本理論和核心架構,可以說是假BOT,風險最大。由於投資者只投入少量的權益資本,融資和施工的風險全部轉移給施工企業。即使項目完工,如果項目收益不如預期,投資者仍可能無法償還項目資金,導致施工企業欠銀行債務或占用自身信貸資源,無法進壹步拓展業務。因此,施工企業應積極參與那些資金來源有保證的BOT項目,避免不規範或虛假的BOT項目。

建築企業參與BOT項目的切入點和途徑

建築企業參與工程的常規方式是參與工程投標和承包工程。除上述使用國際金融機構或外國政府貸款的BOT項目外,仍可采用這種方式。對於采用社會投資的BOT項目,施工企業需要根據市場需求改變經營思路和方式,找準切入點,才能抓住商機,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取勝。

判斷切入點的關鍵是找準市場定位。BOT項目對建築企業的定位主要有兩種。BOT項目大多是投資者中標後分包給施工企業,屬於間接參與。少數超大型項目或國外項目是政府需要建築企業作為投資者和施工經營者直接承接的項目,屬於直接參與。還有壹些BOT項目,介於間接和直接之間。

對於間接BOT項目,投資者負責投資、融資甚至運營,但施工企業需要承擔並完成項目建設。但與常規建設項目不同的是,投資者在拿到項目之前,需要建築企業的積極參與和配合,以提高投標能力,贏得BOT項目。這是因為投資者在投標BOT項目時,需要向政府提交壹份完整的投融資、建設和運營方案,做好建設期和運營期的財務模型。由於建設期占用的資金量和風險最大,投資者需要準確測算項目成本和工期,才能將建設成本和時間控制在合理的範圍內,而這恰恰是建築企業的特長。如果施工企業在投資者制定投標方案時給予配合,幫助投資者準確把握工程造價和工期,不僅可以第壹時間了解工程,為日後參與工程投標做好充分準備,還可以客觀上形成投資者對施工企業的依賴,增加中標幾率。可以說,在BOT項目的前期,投資者更需要建築企業的幫助,建築企業介入BOT項目的時間可能比常規項目早得多。而且,在這個階段,所有的潛在投資者(除了投資者本身是建築企業)都需要這種幫助。為了擴大中標機會,建築企業不妨考慮與壹些潛在投資者合作。

建築企業早期介入BOT項目,會大大增加其獲得工程合同的機會,但也存在風險。因為在投資人投標的階段,不知道能不能中標。雖然我需要建築企業的幫助,但我不想付出代價。基於傳統觀念,我們的建築企業也看重以後承接工程的機會,把以前的工作當成幫助和聯絡感情,不註意保護自己的權益。曾經有壹家建築企業在參與國內著名的外商投資BOT項目時,為外商提供了很多幫助,使其掌握了國內的工程造價信息,在投標中報出了最有競爭力的價格,最終中標。然而,施工企業沒有與投資者簽訂任何協議,投資者在中標後將其傾倒,並將項目交給了另壹家公司。如果建築企業明白所謂“幫忙”的價值,把它當成“服務”,簽訂相關協議約束投資人,以後就不會吃這種啞巴虧了。即使投資者改變主意,企業也可以憑借服務協議主張自己的權益。

部分BOT項目可能采取壹次性招標的方式,即投資人中標後指定施工承包商,無需再進行項目招標。中國的BOT試點項目,廣西來賓B電廠和成都市第六水廠,以及國外很多BOT項目,都是采用這種壹次性招標的方式。對於這種BOT項目,施工企業可以考慮作為聯合體成員直接參與投標,中標後直接承包建設項目。與前壹種方式相比,這種方式參與時間更早,參與程度更深,可以看作是間接參與向直接參與過渡的壹種類型。雖然參與此類項目使建築企業壹旦中標就能承攬工程,但也存在壹些弊端。首先,施工企業不能依賴眾多投資方,誰中標就跟誰,只能跟壹個財團。如果該財團落選,它將錯過該項目。其次,施工企業需要具備壹定的投資能力,未來能夠作為項目公司的股東參與部分投資。最後,建築企業的退出可能是有限的,因為壹般政府對BOT項目公司的股權轉讓是有時間和條件限制的。

直接參與BOT項目在國內並不多見,但都屬於超大型基礎設施項目,尤其是交通項目,需要巨額的壹次性投資,建設項目占用主要投資資金。國外的BOT項目,無論大小,都有可能由國內的參與者直接參與,因為國外的BOT招標需要投資者提交包括投資、建設、運營的壹攬子解決方案。目前,只有大型國有建築企業有能力和熱情參與國外在華BOT項目。

無論是國內還是國外直接參與BOT項目,國內有能力投標的主體都很少,這就給大型國有建築企業留下了巨大的商機,參與其中可以獲得巨大的經濟效益和顯著的業績。而我國國有大型建築企業首先需要轉變市場開發的觀念和運行機制,從單純的施工承包商向投資者甚至經營者發展,才能適應這類項目的需要。具體來說,它包括以下兩項改進:

從單純的建築商到建築投資者。直接參與BOT項目的難點在於巨大的投融資,建築企業首先需要具備較強的投融資能力才能參與此類項目。大型國有建築企業由於其特殊的背景、資質和施工能力,壹直以來都受到國家和國有銀行的信貸支持。特別是在參與國外BOT項目投標時,有可能獲得國家進出口銀行和開發銀行的信貸支持。壹般來說,在國家出口信貸的支持下,項目的政治和財務風險會顯著降低,建築企業從商業銀行獲得後續貸款會更容易。

當然,要真正拿到銀行給項目的巨額貸款,光靠自己的信用實力是不夠的。妳還必須成為壹個真正的投資人,站在投資人的角度思考項目融資和投融資結構,學會做投資風險分析,用投資人的行話和銀行溝通。建築企業需要明白,只有在投資者和銀行之間采取雙贏的投融資結構和風險控制,銀行才能為項目慷慨解囊。施工企業不能只關註施工環節,而忽視BOT項目本身的盈虧,甚至存在先拿銀行貸款解決工程款,項目完成後把還款風險扔給銀行的投機心理。那不僅會損害自己企業的商譽,還會影響到整個建築行業,使建築企業以後很難獲得參與BOT項目的融資貸款。

從壹個單純的建築商到建築運營商。因為BOT項目不是簡單的建設項目,需要投資、建設、運營的壹攬子解決方案。施工企業在直接參與BOT項目時,不僅要解決投融資問題,完成施工,還要安排運營。而且BOT項目的建設期壹般只有兩三年,運營期長達二三十年。因此,政府非常重視選定投資者的經營經驗。

運營是建築企業的軟肋。計劃經濟體制下建立的大型國有建築企業,只註重培養建築工程技能,基本不考慮參與運營。但在市場經濟時代,需求決定壹切。BOT項目要求參與者有很強的操作技能。施工企業如果不能提高運營能力,就很難中標直接參與的BOT項目。同樣,之所以大多數BOT項目對於施工企業來說是間接參與,只能作為施工分包商分享少量間接利潤,而不能直接參與分享可觀的運營利潤,也是因為施工企業不參與項目運營。

當然,要求所有施工企業都是專家是不現實的,建壹個運營壹個也是不現實的。對於不需要復雜技術和設備的BOT項目,如交通建設項目,施工企業可以考慮采用聯合體或分包的方式解決運營問題。在條件具備的情況下,可以嘗試通過引進、兼並等方式成立自己的專業運營公司。這類項目不需要使用復雜的技術和設備,操作相對簡單,後續的維護工作仍以施工為主。建築企業發展自己的專業運營公司,可以大大提升自己在市場上的競爭力,為未來建築項目減少,運營成為主業的時代做好準備。

建築企業參與BOT項目實例

大型國有建築企業直接參與BOT項目在國內外都有先例。

2000年,中國電力技術進出口總公司成功競標柬埔寨基利龍水電站BOT修復項目,獲得30年特許經營權。該項目總投資1942萬美元,由中國進出口銀行提供信貸支持。這是中國公司參與的第壹個海外BOT項目。由於國內銀行對有限追索權項目融資並不熟悉,項目仍采用總行擔保的股東貸款融資方式。

2004年,南京長江隧道BOT項目招標,中國鐵建中標。與南京交通集團、南京浦口國資公司共同成立南京長江隧道有限公司,負責該項目的投資、建設和運營。項目總投資約30億元,特許經營期30年,建設期4年。中鐵公司擁有項目公司80%的股權,其他兩家公司各擁有10%的股權。項目由施工企業牽頭完成投資建設,同時吸收當地擅長運營的公司參與聯合體,彌補了施工企業的不足。

2006年5月,青島海灣大橋項目被邀請進行BOT投標。項目特許經營期為25年,建設期為三年半。項目預計總投資90.3億元,由國家開發銀行部分信貸支持。根據市場的分析,除了大型國有建築企業,國內公司很難承擔如此大的投資項目。國際投資者可能有這樣的投融資實力,但需要與國內建築企業合作,才有競標的競爭力。

總之,只要建築企業特別是大型國有建築企業及時調整思路和發展戰略,在國內基礎設施BOT項目和國外需要巨額投資的BOT項目中壹定會有所作為,不斷擴大市場份額。

更多工程/服務/采購招標信息,提高中標率,可點擊官網客服底部免費咨詢:/#/?source=bdzd

  • 上一篇:國產和進口十字繡線質量差別大嗎?
  • 下一篇:韓註冊商標了嗎?還有哪些類別可以註冊?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