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國有獨資公司是指國家單獨出資,由國務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權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有限責任公司。國有獨資企業是指企業的全部資產歸國家所有,國家按照所有權和經營權相分離的原則授予企業管理權。所以,國有獨資公司不是國有企業。具體有以下區別:1。法律依據不同國有獨資企業遵循全民所有制企業法,國有獨資公司遵循公司法。2.不同管理體制的國有獨資企業由政府出資,隸屬於政府,廠長負責制實行政府任命或職工選舉,經政府批準,註重隸屬關系;國有獨資公司以產權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的現代產權制度為指導,建立以資產為紐帶的清晰的現代國有產權管理制度。3.不同治理結構的國有重點大型企業監事會由國務院派出,對國務院負責,代表國家監管國有重點大型企業的國有資產。國企壹般董事會由同級政府派出。國有獨資公司的監事會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委派。4.管理者的不同角色國有獨資企業的廠長由上級任命,是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在企業生產經營中處於核心地位。國有獨資公司的總經理由董事會任命並對董事會負責,根據董事會的決定全面負責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董事會和總經理之間是雇傭關系。
法律客觀性:
《公司法》第六十四條國有獨資公司的概念國有獨資公司的設立和組織適用本節規定;本節沒有規定的,適用本章第壹、二節的規定。本法所稱國有獨資公司,是指國家單獨出資,由國務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權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有限責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