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清算組備案。需要註意的是,公司分為多種類型,但無論什麽性質,都要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工作。清算組將接管公司,接管公司財務,處理未盡事宜,清償債務,分配剩余財產,註銷公司法人和營業執照。通知債權人壹切事宜,清算組整理公司財產、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然後提交清算方案,最後報股東會決議或主管機構確認。
2.要取消國稅地稅登記證。
3.需要工商註銷。大家註意,這壹步需要經辦人員攜帶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股東會決議、檔案原件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備案。
4.在報紙上發表聲明。登報公告時,需攜帶營業執照復印件、法人身份證復印件、公司撤銷股東會決議及公告內容,到當地市政公用報紙辦理。公示45天後,經辦人員需要再次到工商局申請註銷。
5.三證註銷。說到三證註銷,嚴格來說是要帶著營業執照註銷證明和三證原件去質監局註銷的。
6.註冊:在註銷過程中,公司必須到以下七個部門進行銷戶:社保局、工商局、開戶銀行、質監局、公安機關、稅務局、報紙媒體。
壹、個體工商戶辦理註銷需要攜帶的材料:
1.個體工商戶註銷登記申請書;
2.營業執照原件;
3.稅務部門出具的註銷稅務登記證明;
4.經營者身份證復印件。如果是代理人,還需要委托書和受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2.公司註銷的程序和需要提供的材料是什麽?
(1)清算
公司的清算,不論其性質如何,均應按下列步驟進行:
1.成立清算組。
2.進行清算。
清算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開展以下業務:接管公司財產,關閉公司未了結業務,收取債權,清理債務,分配剩余財產,註銷公司法人資格,吊銷營業執照。
3.通知債權人申報債權。
4.提出清算方案。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應當制定並提交清算方案,報股東大會討論通過或者主管機關確認。清算方案的主要內容包括:清算費用、應付工資和勞動保險費、應付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分配剩余財產、結束清算工作。
清算完成後,可以進行註銷。
(2)註冊
在註銷過程中,公司需要到以下七個部門或機構註銷相應的賬戶:
1.社保局:查是否有未繳納的社保費用,然後註銷公司社保賬戶。
稅務局:檢查是否有未繳納的稅款或費用,然後註銷公司的國稅和地稅。
3.報紙媒體:公司需要在報紙上自行刊登,宣布公司即將註銷。
4.工商局:辦理公司備案註銷,註銷營業執照。
5.開戶銀行:註銷公司開戶許可證、基本銀行賬戶和其他賬戶。
6.質監局:去質監局註銷公司的證照,比如生產許可證。
7.公安機關:註銷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力(印章本身可以不上交)。
三、註意事項
1.營業執照在全國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海南)被宣告無效的,不需要繳回已領取的紙質營業執照。
2.非公司企業法人及其分支機構應當交回公章。
3.對取得營業執照後未開展經營活動、申請註銷登記前未發生債權債務或已清算債權債務的企業,可自行選擇適用簡易註銷程序或壹般註銷程序。
4.下列情形不適用簡易註銷:涉及國家規定實行特別準入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資企業;被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股權(投資權益)被凍結、質押或以動產抵押;正在接受調查、行政強制、司法救助或者受到行政處罰;企業非法人分支機構未辦理註銷登記的;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註銷登記前需要審批的;不適用企業簡易註銷登記的其他情形。
5.建立容錯機制,允許已終止簡易註銷登記的企業在符合條件後,按程序再次申請簡易註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壹百八十三條公司因本法第壹百八十條第(壹)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而解散的,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有限責任公司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人民法院應當受理申請,並及時組織清算組進行清算。